料車由車體、車轅和走行三部分組成。—般料車有效容積可取其幾何容積的0.7~0.8,大型高爐取較高值,小型高爐取較低值。
料車後車輪為雙踏面,輪緣在兩個踏面之間。料車在斜橋上直線導軌走行時,後車輪內踏面與導軌接觸,進入爐頂卸料曲線導軌時,後車輪外踏面與卸料導軌的輔助導軌接觸,而內踏面不接觸導軌。
大、中型高爐的料車卷揚機用直流電動機驅動,設計中所採用的料車理論走行速度和加速度。卷揚機剛啟動時,位於料車坑內的重料車開始上升,空料車從爐頂卸料軌道的極限位置開始下降。為防止空料車鋼繩鬆弛,鋼繩從捲筒繞出的加速度不應超過空料車返回時所能產牛的鋼繩加速度,故此時加速度應小,一般1=-0.2~0.4m/s2。在t2時間段,為了在較短時間內過渡到最大速度,加速度應大些,一般a2=0.4~0.8m/s2,但應控制空料車離開 卸料曲軌時鋼繩速度不超過1.5~l.6m/s。在t3時間段,料車以最大速度運型,大型高爐-般取3~4m/s。
在t4時間段,是重料車進入卸料導軌前的減速,一般取a4=(0.4~.8)m/s2,料車在卸料導軌區的走行速度一般取為1.0m/S。第二次減速是為t6時間段的卷揚機停車減速,一般取a6=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