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殺

斗殺

斗殺,中國舊律指因鬥毆而殺死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斗殺
  • 拼音:dòushā
  • 詞組:斗殺
  • 釋義:由於毆鬥、打架而殺死人
dòushā
[kill in a fight] 由於毆鬥、打架而殺死人
《秦簡·法律答問》:求盜(緝捕賊盜的亭卒)追捕罪人,罪人格殺求盜,問殺人者為賊殺人,且斫(斗)殺研殺人,廷行事為賊(但成例以賊殺人論處)。
斗殺較賊殺為輕。秦漢時斗殺人,同伍及鄰居人皆被收捕,漢文帝時始廢止。唐律規定:鬥毆殺人者絞,雖因斗而用兇器殺人者,與故殺同,即鬥毆殺人與故意殺人同罪。同為斗殺人因犯人與被害人不同而處罰有輕重。例如唐時,主人毆打部曲至死徒一年,故殺部曲加一等,合徒一年半;如部曲有錯誤,主人決罰致死及過失殺者,各勿論。相反,部曲過失殺主人者絞,傷及詈者流。——《唐律疏議·斗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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