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超祥

文超祥

文超祥,男,博士,廈門大學建築與工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超祥
  • 畢業院校:同濟大學
  • 學位/學歷:博士
  • 職業:教師
  • 專業方向: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 任職院校:廈門大學
研究方向,個人經歷,榮譽獎勵,學術成果,

研究方向

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文化遺產與城市建設、空間規劃實施管理、海岸帶規劃
講授課程
研究生:《城市規劃實施與管理》
本科生:《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畢業調研與設計》、《城市總體規劃》等

個人經歷

教育背景
南京大學經濟地理學與城鄉規劃專業本科畢業,理學學士;
重慶大學城市規劃與設計專業研究生畢業,工學碩士(導師:黃天其教授、博士生導師);
同濟大學城市規劃與設計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工學博士(導師:馬武定教授、博士生導師)。
荷蘭烏特勒支大學人文地理與空間規劃系,訪問學者(導師:Pieter Hooimeijer教授,博士生導師)。
工作經歷
1994.08~1995.05,廣東省韶關市市政工程公司,施工技術員;
1995.05~2002.03,廣東省韶關市城建規劃設計室(現為韶關市城鄉規劃市政設計研究院),先後擔任城市規劃師、城市規劃高級工程師,副主任等職務。
2002.03~2011.10,廣東省韶關市城鄉規劃局,先後擔任副局長、總規劃師、局長等職務。
2011.10~ 2017.05,廈門大學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城市規劃系,教授,先後擔任城市規劃系副主任(主持工作),系主任等職務。
2017.05~ 廈門大學建築與土木工程學院,副院長,教授;廈門大學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董事長,設計總監,高級城市規劃師、註冊城市規劃師。
社會兼職
兼任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城鄉治理與政策研究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小城鎮規劃學術委員會委員,廈門市城市規劃學會副秘書長等社會職務。曾兼任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城鄉規劃實施委員會委員、控制性詳細規劃學術委員會委員、廣東省城市規劃協會副理事長、廣東省韶關市公職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福建省南平市政府顧問、福建省平潭綜合試驗區規劃委員會委員、福建省廈門市立法諮詢專家等社會職務。

榮譽獎勵

1、獲第二屆中國城市規劃學會青年論文二等獎(一等獎空缺)一項,金經昌中國城市規劃優秀論文三等獎和佳作獎共四項。
2、獲省級以上各類優秀規劃設計獎勵十餘項。
3、獲華夏建設科學技術二等獎一項;
4、指導學生獲國家級課業競賽和論文競賽獲二等獎一項,三等獎一項,優秀獎多項;
5、在廣東丹霞山申報世界自然遺產工作中榮立個人二等功一次。

學術成果

科研項目
1、主持或參與福建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福建省海岸帶小城鎮空間規劃協同技術研究》(主持,2018-至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基於行為分析的景區人流模擬與空間最佳化—GPS與問卷結合的研究》(第二完成人,已結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反脆性大城市地域結構的測評體系及空間組織范型研究》(第二完成人,2018-至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海岸帶及海島小城鎮總體規劃的技術與方法研究》(主持,已結題)等基礎研究課題約10項。
2、主持或參與《現代治理體系下南京城市總體規劃實施機制研究》(主持,已結題)、《基於陸海統籌的廈門市海岸帶及海島空間協同規劃研究》(第二完成人,已結題)、《福建省霞浦縣、永安市、永春縣空間規劃試點》等(主持,已結題)、《廣東省汕頭市汕南地區傳統村落保護研究》(主持,已結題)、《深圳大鵬新區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核心承載區研究》(主持,2019-至今)規劃專題研究約20項。
3、主持或參與《廣東省韶關市城市總體規劃》(第三完成人)、《廣東省韶關市近期建設規劃》(主持)、《廣東省樂昌市廊田鎮總體規劃》(主持)、《廣東省樂昌市廊田鎮控制性詳細規劃》(主持)、《福建省連城縣北部新城及江林大道詳細規劃方案》(主持)、《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隴田鎮東仙村保護和發展規劃》(主持)、《廣東省韶關市試點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詳細規劃及重點地段城市設計》(主持)、《廣東省帽子峰省級森林公園概念規劃》(主持)、《福建省古田縣鶴塘鎮總體規劃》(參與)等各類城鄉規劃設計項目約50項。
代表性論文
[1]文超祥,王麗芸.關於海岸帶及海島小城鎮總體規劃的探索[J].城市規劃,2017,41(02)
[2]文超祥.走向平衡——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城市規劃法比較研究[J].城市規劃,2002(05):
[3]文超祥,馬武定.論比例原則在城鄉規劃實施中的制度意義[J].城市規劃學刊,2013(03):
[4]馬武定,文超祥(通訊作者).我國城市總體規劃的改革探討[J].城市規劃,2006(10):
[5]何流、文超祥(通訊作者).論近代中國城市規劃法律制度的轉型[J].城市規劃,2007,34(02):
[6]呂一平,文超祥(通訊作者).近三十年我國城鄉規劃法學研究的進展[J].城市規劃學刊,2018,34(05):
[7]文超祥,張其邦,馬武定.論違法建設行政處罰的必定性與相當性[J].城市規劃,2013(10):
[8]文超祥,馬武定.傳統城市規劃法律制度的發展回顧[J].城市規劃學刊,2009(02):
[9]文超祥,劉健梟.傳統城鄉規劃制度中的法律精神特徵及啟示[J].城市規劃,2018,42(10):
[10]張其邦,文超祥(通訊作者),馬武定.規劃之和——傳統和諧理念及和解制度的現實意義[J].城市規劃,2015(04):
[11]文超祥.論城市規劃執法行政不作為[J].城市規劃,2001(11):
[12]文超祥,劉希,張其邦.關於海岸帶小城鎮的海岸線建築後退距離的探討[J].國際城市規劃,2016,31(04):
[13]文超祥,何彥東,朱查松.日本利益衡量理論對我國城鄉規劃實施制度的啟示[J].國際城市規劃,2019,34(06):
[14]文超祥,劉希,馬武定.論西方誠實信用原則對我國城鄉規劃實施的啟示[J].國際城市規劃,2014,29(01)
[15]文超祥,王玥,馬武定.關於我國城鄉規劃制度設計的思考[J].城市發展研究,2013,20(10):. [16]文超祥,劉健梟.基於陸海統籌的海岸帶空間規劃研究綜述與展望[J].規劃師,2019,34(07):
[17]文超祥,劉圓夢,劉希.國外海岸帶空間規劃經驗與借鑑[J].規劃師,2018,34(07):
[18]文超祥,馬武定.論城市總體規劃實施的激勵與約束機制[J].規劃師,2013,29(08):
[19]文超祥,馬武定.論控制性詳細規劃實施的“平衡機制”[J].規劃師,2009,25(08)
[20]文超祥,馬武定.博弈論對城市規劃決策的若干啟示[J].規劃師,2008(10):
[21]文超祥,馬武定.我國城市總體規劃的法理學思考[J].規劃師,2007(02):
著作
[1]文超祥,規劃之衡---我國城鄉規劃實施制度的探索[M],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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