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播音

文藝播音,是指廣播電台、電視台文藝節目中對串聯詞、解說詞、評價稿件等有聲語言再創造的播音活動。串聯詞、解說詞的播音是不能離開文藝節目的錄音或錄像素材獨立存在的。播音員的有聲語言只有和音樂、歌唱、音響或畫面等素材配合起來,才能使文藝節目立體化,讓聽眾、觀眾獲得形象化的感受,起到吸引、感染客群的作用。

文藝播音要求播音員對所介紹的文藝作品的內容、主題、藝術形式、特點風格有較深的了解,積極開展形象思維活動。播音員要以介紹者的身份出現,在節目與聽眾、觀眾之間起橋樑作用。避免客觀、冷漠或自我陶醉的現象,既不喧賓奪主,又不模糊含混。要與素材中的畫面、語言、音樂、效果基調統一,變化一致,有主有從,相輔相成。注意素材與播音語言的內部聯繫,播音的插入要自然、連貫,不露痕跡,使整個節目和諧一致、渾然一體。語言應有講述性,還應有欣賞性,成為節目的有機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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