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盲、半文盲率

文盲、半文盲率是15歲及其以上成年人口中不識字與識字很少的人數在人口中所占的比重。識字與不識字的標準,常指是否有讀寫能力。文盲、半文盲率反映一個國家人口受教育的程度。就全部人口計算的文盲、半文盲率是粗文盲、半文盲率。在全部人口中,有一部分兒童,他們目前不具備讀寫能力,但不等於將來是文盲。因此,常將15歲以上的文盲、半文盲數與相應的人口數相比計算文盲、半文盲率。

不識字和識字很少,在性質上屬於文盲。中國把識字500個以上但未達到掃盲標準的人定為半文盲。文盲、半文盲率的高低標誌著一個國家文化教育普及發達程度,反映了經濟發展的狀況。舊中國生產力低下,勞動人民被剝奪了受教育的權利,文盲和半文盲人數約占人口總數的80%以上。新中國成立後,全國廣泛開展掃盲工作,文盲和半文盲數已由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時的38.1%下降到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時的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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