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文電,承辦上級機關來文來電。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點:文登市
  • 主要職責:負責收集、整理、報送重要信息
  • 內設機構數目:11個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三)承辦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南海新區、埠口港管委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協調市政府領導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南海新區、埠口港管委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六)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全市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七)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根據市政府領導的要求,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負責市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負責或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負責辦理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點項目建設有關工作;負責重點項目信息的收集、處理工作;負責重點項目建設的通報、督查、調度、推進等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適時公布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項。
(十二)負責推進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化建設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政府法制、政府調查研究、民族宗教事務、地方史志、口岸管理和機關事務管理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鞠洪廣同志:主持市政府辦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市政府調研室、法制辦、重點項目推進辦公室、督查室、駐外辦事處。
王 峻同志:協助鞠洪廣同志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常務工作,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市政府及辦公室綜合性文字工作,分管市政府辦公室思想政治、黨務、辦公自動化、保密工作和秘書科、文秘科。
於華軍同志:負責董曉陽、叢龍海、譚遠國副市長的會務和文字工作,負責市政府調查研究和政務信息工作。
梁向東同志:協助張海軍副市長負責重點項目推進工作,負責市政府重點項目推進辦公室工作。
徐建海同志:負責張海軍副市長的會務和文字工作。
姜 利同志:負責協調市政府領導日常政務活動、行政接待工作,協助鞠洪廣同志分管市政府駐外辦事處工作,分管市政府辦公室後勤服務、老幹部、衛生工作和行政接待科。
衛志海同志:負責市政府法制和市政府辦公室包村工作。
邵光明同志:負責韓文斐、曲波副市長的會務和文字工作,分管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內設機構

(一)文秘科。負責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文電的制發、審核和送簽;負責來文來電的分閱和組織辦理;協助領導搞好文電制發過程中有關問題的協調工作;負責機要保密、文電收發、檔案資料等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和辦公自動化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
(二)秘書一科。為分管發展與改革、財政、稅務、審計、工業、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統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有資產管理、應急管理、信息產業、金融、保險、企業上市、物價、工商、電業、鹽務、質量技術監督、開發區、郵政、電訊等方面工作的市政府領導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協助分管市長和分管辦公室主任組織安排專題會議,起草有關文稿,參與有關突發性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三)秘書二科。為分管農業、林業、水利、海洋與漁業、畜牧獸醫、農機、氣象、民政、教育、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審批、公安、司法、國家安全、信訪、民族宗教、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地方史志、科技、地震、民營經濟、中小企業、旅遊、海上安全、民兵預備役、軍民關係等方面工作的市政府領導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協助分管市長和分管辦公室主任組織安排專題會議,起草有關文稿,參與有關突發性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四)秘書三科。為分管國土資源、城市經營、城鄉規劃建設、城市綜合執法、交通運輸、公路、環境保護、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人民防空、商務、外事、僑務、對台事務、口岸、南海新區、動植物檢疫、糧食、菸草、石油、供銷、物資、產業招商、經濟合作等方面工作的市政府領導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協助分管市長和分管辦公室主任組織安排專題會議,起草有關文稿,參與有關突發性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五)行政接待科。負責組織安排市政府領導的政務活動;承擔市政府會議及重要活動的行政服務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的公用設施、財務、國有資產、公務用車和印鑑管理等工作;負責市政府重要客人的接待工作;負責或參與市政府領導外出考察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與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的有關工作聯繫;負責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南海新區、埠口港管委完成有關接待任務。
(六)信息科。負責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信息及國內外重要經濟動態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負責編輯《文登政務信息》。
(七)市政府督查室(副科級)。負責組織安排市政府常務會議;負責市政府重要工作會議決定事項、重要檔案、領導批示的督辦工作;負責綜合市政府領導重要政務工作情況;負責人民來信的督辦工作。
(八)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副科級,掛值班室牌子)。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審核專項應急預案,提出全市應急管理政策和規劃的建議;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全市應急管理有關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市應急指揮信息平台建設和管理;承擔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按程式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
(九)市政府調查研究室(正科級)。負責起草市長需要的有關文字材料;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重要的綜合性文字材料;圍繞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有關問題及市政府一定時期的中心工作,組織和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及時為市政府決策提供綜合性情況和建議;負責編髮《政務通報》。
(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科級,掛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牌子)。組織起草市政府重要規範性檔案,審查修改部門需以市政府名義發布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清理、彙編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辦理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工作;負責組織研究並匯總報送上級徵求意見的法律法規草案的修改意見和建議;組織或參與檢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研究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協調各部門之間在執法中出現的矛盾和爭議;承辦市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和督辦由市政府實施行政處罰或行政強制措施的案件;受市政府委託參加行政訴訟;負責市級行政賠償的有關協調工作;對全市的行政複議、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進行指導;開展政府法制宣傳教育、理論研究、法律諮詢服務;負責對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認定、培訓、發證、備案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下設綜合科和行政複議應訴科。
(十一)市重點項目推進辦公室(正科級)。負責辦理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點項目建設有關工作;負責重點項目信息的收集、處理工作;負責重點項目建設的通報、督查、調度、推進等工作。下設綜合服務科和督查推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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