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認養,是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資、集資、出資、認養、設立博物館、提供志願服務等形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
2019年2月15日,《山西省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辦法》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物認養
- 性質:文物保護
政策支持,探索過程,實施意義,
政策支持
●山西省
2017年3月,山西省啟動了文物認養相關方案,提出實施文物建築“巨手擎”項目,推進文物建築認領認養工作。
2019年2月15日,《山西省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辦法》施行,對不可移動文物認養的範圍、程式、年限、認養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認養後的用途作出規定。當年6月,山西省又出台了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文物建築認養“十項政策”,“允許認養者在文物建築周邊可利用的發展用地範圍內,依法合規適度開展相應的建設或經營活動”,即是其中一項。
●福建省
2018年1月,福建出台《福建省文物建築認養管理規定》,提出“可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文物建築認養具體實施措施,為參與者創造條件、提供支持,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文物建築認養保護工作”。
探索過程
2019年11月3日,國家文物局通報稱,在山西省高平市政府召開的該省2019年文物建築認養北部片區推介會上,山西謙益和文化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和集體與所認養的三王村三嵕廟、奧治全神廟等10處文物建築所有人簽訂了認養協定。
實施意義
文物認養是拓寬社會資金進入文物保護利用渠道的創新之舉,但也要把文物保護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