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互用

官制名。亦稱“文武移易” 或 “文武互改”。清代官員的任用,分文、武兩途,並分別由吏、兵兩部主管其事,其中漢官一般不得文武改途互用。

但個別文官或武官,或由個人請求經皇帝的特準,或因朝廷的需要,而有以文職改用武職或以武職改為文職者,甚至有人以文改武后又改回文職,以武職改任文職後又改回武職。據《池北偶談》、《嘯亭雜錄》、《行素齋雜記》、《郎潛紀聞》、《思益堂日札》等清人筆記所載:清代文臣改武始自康熙朝,姚儀以京堂改雲南總兵;陳一炳、周卜世各以侍郎改提督總兵官;浙江總督劉兆麒也改任提督總兵官。嘉慶朝劉清以運使改曹州總兵。光緒朝張曜則由佐貳積功至布政使,改總兵,擢提督,後又改任山東巡撫。武臣改文則始自順治朝,如總兵官李國英改任四川巡撫,後為川陝總督;總兵官胡章改任山東右布政使。康熙朝趙良棟以勇略將軍兼寧夏提督,改遷雲貴總督;其子趙宏燦,亦由廣東提督改遷兩廣總督,後又任兵部尚書;梁鼐由福建陸路提督改遷閩浙總督。雍正朝古北口提督楊鯤改署直隸總督;湖南提督劉世明改授為福建巡撫,又升任總督,後又改任副將軍,在甘州縱兵獲罪。雍正朝岳鐘琪以肅州提督兼甘肅巡撫,又授川陝總督。道光朝楊遇春由固原提督改任陝甘總督。鹹同年間,蔣益澧以武員改文,官至廣東巡撫;楊岳斌則以福建水師提督改任陝甘總督。光緒朝劉銘傳以總兵(記名提督、督辦台灣軍務)特授台灣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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