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監察委員會

文昌市監察委員會

文昌市監察委員會是由文昌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文昌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2月8日上午,文昌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揭牌,標誌著文昌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出關鍵一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昌市監察委員會
  • 現任領導:陳祥軍
  • 委員會主任陳祥軍 
  • 委員會副主任:符青山、陳基帥 
  • 委員會委員:馬勇、黃少曼 
  • 部門職能:監察 
職權調整,人事任免,

職權調整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文昌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文昌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人事任免

2月7日下午,在文昌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文昌市委常委、紀委書記陳祥軍全票當選為文昌市監察委員會主任,並在大會現場進行憲法宣誓。
隨後,文昌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經過表決,任命符青山陳基帥為文昌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馬勇、黃少曼為文昌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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