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主管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市政建設、市政設施管理、燃氣、房屋拆遷、建築市場、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擬定行業管理的實施細則;編制行業發展規則和年度計畫;制定相關的行業技術標準,推廣行業新材料、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套用;負責本市建設行業企業和從業人員的不良行為記錄管理和行業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二)負責市政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區範圍內道路橋樑工程建設管理;負責編制呈報導路橋樑工程建設規劃、計畫;負責指導、監督道路橋樑建設工作;負責審核道路橋樑技術方案。
(三)負責市政設施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區道路、橋樑、路燈等市政設施養護維修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市政設施的年度養護維修計畫;負責市政設施維護是的核定;負責審批城市道路及附屬設施(工程類)的占用、挖掘許可;負責市政設施有償使用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市政工程的竣工驗收和移交接管工作。
(四)負責燃氣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本市燃氣事業發展規劃,監督、指導燃氣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參與燃氣價格制定、調整和重大事故的技術鑑定、調查處理;負責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所建燃氣工程項目進行初步審查;受理和審批本市改建、擴建的燃氣工程項目和瓶裝燃氣分銷網點。
(五)負責建設工程拆遷管理工作。負責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發布拆遷調查通告和拆遷公告;負責對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進行監督;負責拆遷補償安置糾紛的調解、裁決;負責拆遷信訪、上訪的處理工作;負責對房屋拆遷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考核;負責查處違反城市房屋拆遷法律法規的行為。
(六)負責建築市場管理工作。負責監督建築市場法規的執行情況;管理和審批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負責文明安全施工、質量監督工作,規範參建各方建設行為;辦理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對設計、施工、監理、造價諮詢、施工圖審查、檢測、構件和材料生產等企業實施動態管理;指導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和抗震加固管理工作;協助市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對本市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工作。
(七)負責人民防空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本市防空襲預案和核生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其保障計畫;負責組建人防專業隊伍,指導人防專業隊伍訓練和組織人民防空演練工作;負責制定全市人防警報通信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國有人防建設;負責全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規劃審批以及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組織和實施全市人防公用工程的建設和維修管理及防空地下室平時利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人防質量監督和施工設計圖紙審查單位的工作。
(八)負責全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接受、收集、徵集本市規劃區範圍內需永久和長期保存的建設工程等檔案、資料;負責指導本市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建檔工作,參與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驗收,出具工程檔案認可檔案;負責本市建設工程檔案和信息庫的管理;負責對本市建設工程檔案進行監督和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工程檔案歸檔報送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九)負責人事和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各項行政管理制度;負責本局和下屬單位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下屬單位領導班子考核、股級幹部任免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監管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負責受理信訪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2017年10月26日,符國韌同志任文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