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房約》是清代江之蘭創作的書房戒規。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文房約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者:江之蘭
- 類別:書房戒規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書房戒規,一卷。文房:猶書房。約:戒規。書房,乃讀書作文之所,宜清雅,有二十四事物不宜有,如說粗話、競綺麗、書籍不整齊、雅器無次序、棋畢不斂子、對花不飲茶、彈琴不焚香、不洗硯、飲佳茗不盡而棄、飲酒至吐、不顧而唾、唱小調、下象棋、几案不淨、以紙包穢、吃煙雲霧塞空、豪華裝飾、捫爐、亂畫几案、折花、用鼻音讀書、文人習氣、恭敬過度、拘謹不灑脫一…·應予以戒除,故名之曰《文房約》。有《檀幾叢書》本。
作者簡介
清江之蘭撰。之蘭字含微,安徽歙縣人。醫學家,著有《醫津筏》。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五、《(道光)徽州府志》卷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