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

文山州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7月28日,州局機關內設12個科(室)和1個機關黨委、1個直屬稽查局、1個直屬徵收分局、1個三七工業園區管理分局。全州按照行政區劃設定8個縣級地方稅務局,縣以下按照經濟區域特點和稅源結構特點,設定32個分局和17個所。全州地稅系統在職幹部職工771人,負責全市範圍內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稅務局舉行掛牌儀式,標誌著原文山州國家稅務局、原文山州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地方稅務局
  • 成立時間:1994年7月28日
  • 地    點:中國雲南省文山州
  • 分    類:政府機關
本局概況,機構職能,

本局概況

文山州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7月28日,州局機關內設12個科(室)、1個直屬稽查局、1個直屬徵收分局、1個三七工業園區管理分局。全州按照行政區劃設定8個縣級地方稅務局,縣以下按照經濟區域特點和稅源結構特點,設定32個分局和17個所。全州地稅系統在職幹部職工761人
,負責全市範圍內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文山州地方稅務系統自1994年7月組建以來,發揚 “艱苦奮鬥,勇挑重擔,團結拼搏,求實開拓” 精神,在省地稅局黨組和州委、州政府的領導下,勵精圖治,奮發圖強,堅持以依法組織收入為中心,更新觀念,迎難而上,依靠堅強的領導集體、團結的幹部隊伍、頑強的工作作風,地稅事業取得長足的發展進步,稅收收入規模不斷壯大,征管質量明顯改善,隊伍建設不斷深化,稅收環境日益最佳化,在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績。連續18年確保了地方稅收任務的圓滿完成,收入規模不斷壯大,從1994年成立之初的4788萬元擴大到2011年的38億元,增長了近80倍。18年來,全州地稅部門組織稅費收入累計178億元,地方稅收年均增長26.83%。地方稅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也由地稅94年的36.14%,上升至2011年的72.87%。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支柱,為地方經濟建設發展和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全州地稅系統積極開展文明單位、文明示範崗、優秀辦稅廳等各類爭先創優活動,爭創文明單位樹先鋒,宣揚典型立榜樣。依託信息化建設平台,建立地稅電子申報納稅網路,以行風評議等廉政手段為助推,進一步規範征管業務流程和執法行為,不斷改進行業作風,改善稅收服務軟環境,推進納稅服務工作不斷最佳化,樹立地稅良好的依法治稅形象、廉潔從政形象、文明服務形象、爭先創優形象。

機構職能

文山州地方稅務局設定12個內設機構和1個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監察室、宣傳教育科、政策法規科、稅政一科、稅政二科、稅政三科、徵收管理與納稅服務科管理科(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規費管理科、計畫財務科、科技信息科、中共文山州地方稅務局機關黨委。
各內設機構職能如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辦、信訪、保密、保衛、事務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審核重要文稿;負責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政務信息公開;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擬訂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執行;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事項並負責辦理;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備查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國家賠償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稅源調查、稅收收入分析預測、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負責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和稅費票證的領發、管理等工作;負責除社會保險費外的費票繳銷及與銀行的對帳工作。貫徹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編制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負責資產購置、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財務審計;負責機關財務等。
四、徵收管理和納稅服務科(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貫徹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辦法;提出完善專業化稅收管理的建議;負責稅收征管數據的管理套用及稅收征管風險管理、綜合性納稅評估;負責征管質量考核和征管狀況監控分析;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負責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實施;負責納稅服務工作;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負責稅務著裝管理工作;參與註冊稅務師的管理。負責大型企業稅源管理、納稅評估、納稅服務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匯合(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牽頭組織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五、稅政一科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的稅收業務管理;對有關稅(費)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機關稅源監控管理及稅收收入分析。
六、稅政二科
負責地方稅務系統征管範圍內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稅收業務管理;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重點企業的稅源管理、稅基管理、涉稅事項審批、彙算清繳;負責相關稅收收入分析。
七、稅政三科
負責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筵席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菸葉稅、契稅和耕地占用稅的稅收業務管理;對有關稅(費)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機關稅源監控管理及稅收收入分析。
八、規費管理科
負責社會保險費及規定範圍內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負責社會保險費對賬和報表的統計、編制、上報;負責各項規費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組織規費綜合性政策調研,參與起草有關規費政策、規章、法律文書和報告;負責對有關費種的具體業務進行指導、解釋和處理。
九、科技信息科
貫徹實施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規章制度、信息化建設規劃、實施方案;負責軟體推廣套用和技術培訓;負責信息化建設所需設備配置;負責稅費徵收數據的採集、分析和監控;負責信息系統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
十、宣傳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工作;負責政治理論學習教育活動、黨組中心組學習活動;擬訂並組織實施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及管理;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教育培訓經費的預算及管理。
十一、人事科
負責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管理許可權內的幹部任免、考核和領導班子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勞動工資管理;負責本系統幹部人事檔案管理;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管理;參與制定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辦理出國(境)人員的有關事務;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本系統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十二、監察室
負責行政監察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規定的貫徹執行;按照規定許可權查處違紀案件;承擔行風建設工作。
文山州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正科級)職能:
依法承擔查處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工作。下設綜合科、一科、二科、三科、四科5個內設機構(不定機構規格)
文山州地方稅務局直屬徵收分局(正科級)職能:
依法承擔規定範圍內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下設綜合科、一科、二科3個內設機構(不定機構規格)。
文山州地方稅務局三七工業園區管理分局(正科級)職能:
依法承擔規定範圍內的稅收徵收管理工作。下設綜合科、一科、二科、三科4個內設機構(不定機構規格)。
機關黨委
負責州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關工會
負責州局機關的民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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