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 性質: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能:
(1)承辦省人民政府檔案、指示在我州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和州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和審核工作,以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轉由州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2)負責州人民政府會議的籌備工作,協助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的事項。
(3)協助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4)研究各縣(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單位請示州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5)根據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對州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6)督促檢查各縣(市)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部門對州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指導政府系統政務督查工作。
(7)根據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8)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交由州人民政府或州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9)負責處理民眾通過信訪渠道給州人民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來訪。辦理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人民政府、省政協及省級部門、州委、州人大常委會、州人民政府、州政協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有關縣(市)和部門辦理州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協調指導全州信訪工作。
(10)負責州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州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11)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州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州人民政府網上信息發布工作。
(12)負責對州本級黨政機關和各縣(市)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等工作。
(13)負責全州規範性檔案制定、監督、備案、管理工作和州政府法律顧問室工作。
(14)承辦州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駐昆明辦事處職能:
(1)根據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指示,辦理文山州在昆明的有關政務和事務。
(2)聯絡、溝通省市有關部門及各方關係,為促進文山州社會和經濟發展牽線搭橋,搞好協調和接待服務工作。
(3)及時收集、整理、提供對文山州社會和經濟發展有價值的信息及資料。
(4)為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全州各部門在昆明辦事提供服務。
(5)為全州重點建設工作及有關企業、廠礦做好代理、代辦和其他服務。
(6)承辦州、縣部門委託辦理的事務,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7)配合州信訪部門及相關單位做好各類赴昆上訪民眾的疏導、勸返、穩控和應急處理工作。
(8)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為駐昆離退休老幹部提供服務。
(9)負責文山州駐昆團工委工作。
(10)嚴格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駐昆辦國有資產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1)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州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共設定24個內設科室和中心,分別是:秘書一科、秘書二科、秘書三科、秘書四科、秘書五科、秘書六科、秘書七科、秘書八科、秘書九科、綜合科、辦文法規科、政府信息公開科、議案科、信息科、總值班室、會務科、人事科、財務科、督查一科、督查二科、督查三科、機關黨委、綜合服務中心和州大數據管理中心。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單位2個,分別是:
1.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本級)
2.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駐昆明辦事處(參公管理)。

現任領導

主任:張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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