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報封發代理處

文報封發代理處是指清末海關試辦郵政期間出現的一種專管清朝駐外使節的文報傳遞的官辦通信組織。因當時驛站承擔不了此項任務而於光緒二年(1876年)設立。先是在上海成立文報總局,天津設立文報分局,以後在沿海各省省會和通商口岸設立分局和文報分所,自成系統。大清郵政成立後,文報局的業務大為減少。到1912年,開始由郵局接收,1914年完全停辦,歷時38年。

其通郵範圍包括廈門、汕頭、溫州、福州、煙臺、大沽、天津、北京、南京、鎮江、蕪湖、九江、漢口、宜昌等廣大地區。他們依靠輪船代運和托捎代轉郵件,不以通信為主,而是靠推銷郵票發財。書信館以郵票騙錢的行徑,引起了社會公憤。大清郵政開辦後,在英國人赫得(RobertHart)主持下,以原職原薪原班人馬不動的條件,接管了上海工部局書信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