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領土

文化領土

文化領土是一個國家或者民族所能擁有的文化的領域。該概念出現於創新發展聯盟高級研究員白如凍的文章中,文章認為我國需提高警惕,維護知識主權,保衛文化領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領土
  • 定義:國家或者民族所能擁有文化的領域
  • 要求:維護知識主權 保衛文化領土
  • 出自:白如凍的文章
定義:,參考資料,

定義:

一個國家或者民族所能擁有的文化的領域。

參考資料

維護知識主權 保衛文化領土
文/中國經濟創新發展聯盟高級研究員 白如冰
近日,IPAD商標引起了各方面的密切關注。其案會如何判決,自有法院的考量,我們無需多慮,但在其後顯示出的社會問題卻是令人堪憂。IPAD是一個有效合法的註冊商標,註冊人理所應當的擁有一切合法權益。不管有何異議,在最終判決做出前,誰也不能改變其註冊的合法性。但是很多知名學者、專業人士包括法院居然表示其歸屬權還不確定。在這些奇談怪論的背後,可見中國法制的不完善,法理的薄弱。而在這背後的背後,更深層的則是整個社會的知識主權觀念的淡漠,文化領土意識的缺乏。
一提主權,人們就想到外交、政治、經濟;一提領土,就想到領土、領海和領空。而隱性的主權和領土——知識主權和文化領土卻往往被忽視。與政權一樣,沒有知識,國將不國;與國土一樣,沒有文化,民亦不存。
自從17世紀在歐洲產生了近代專利制度,自從18世紀專利、商標等詞語進入了法院判決書之後,智慧財產權就成為了實際的資產和文化,就已經從制度上直接具備了地域、所有權和經濟屬性,進一步間接擁有了政治和社會屬性。西方已開發國家對於智慧財產權非常重視,都上升到了國家戰略和國家安全等級。他們不僅在其國內保護其本國原創、原生和母語的各類智慧財產權,還在世界各地搶占其它國家的原創、原生和各國本土語言的智慧財產權。幾十年來被國外企業占有、搶注和低價收購的原先國內的知名商標、著作權等簡直是數不勝數。
美國項目管理協會(PMI)在2011年7月27日向國家商標局突擊提交了39個商標申請,其中不僅有通用性英語“Project Management Body of Knowledge”和其縮寫“PMBOK”,而且也包括“項目管理知識體系”、“項目管理專業人士”、“助理項目管理專業人士”、“項目管理協會”等20箇中文通用詞語組合。其目的、力度、速度和技巧性可見一斑。雖然根據國民待遇原則,不管是不是文化侵略、隱性領土侵占,任何一個WTO成員國的機構都有權提交這些申請。但是令人費解的則是這20箇中文申請居然都被國家商標局接受,進入了評審階段。一些國內機構已經發現這個問題,他們計畫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和意見,保護和扞衛這20個母語通用詞語的文化歸屬和非商業化,避免知識主權和文化領土的流失和被侵占。
另一令人費解的是我們自己的茫然和無知。中國項目管理知識體系(Chinese Project Management Body of Knowledge,C-PMBOK)是我國自主研發最早的項目管理知識體系,其概念早在1993年就被提出,1994年就成為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重點項目。但直到2010年,一家新成立的研究機構——中項技研究院才申請了PMBOK和CPMBOK商標,並在2011年獲得了相關商標權,成功的保護和扞衛了一小部分屬於我國的知識主權和文化領土。像這種不設防、不保護、拱手相讓的情況實在是屢見不鮮、令人扼腕。
面對來自於世界各地對於智慧財產權的瘋狂侵占和掠奪,我們必須要提高警惕、居安思危、立刻警醒,要從國家戰略的高度予以重視,要從文化延續的深度予以反思,要從資源的重要性進行研究,要從經濟的出發點進行評估,要從社會的領域進行普及和宣傳,要從企業生存和市場通行的角度進行強化。要配合國家的“十二五”發展規劃,在文化改革的戰場上牢牢扞衛每一分知識主權、保衛每一寸文化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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