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SJM演唱組合到北京演出的批覆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發[2008]622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北京世紀軒昂文化藝術傳播有限公司邀請韓國SJM演唱組合一行5人(其中1人為加拿大籍),於2008年12月6日到北京演出。
請舉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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