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韓國歌手劉承俊到內蒙古演出的批覆》是文化部2006年發布的公文。 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廳:你廳內文外字(2006)60號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內蒙古金鷹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與湖南電視台合作,邀請韓國歌手劉承俊於2006年12月19日到內蒙古大學體育館演出。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並於演出1日前核驗臨時演出場所搭建舞台看台的安全合格證明。此復。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