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荷蘭泰羅兒童劇團到北京演出的批覆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671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北京保利紫禁城劇院管理有限公司邀請荷蘭泰羅兒童劇團一行4人,於2007年7月22日至31日到北京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