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美籍鋼琴家李堅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你局滬文廣影視[2007]73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上海大劇院演藝中心邀請美籍鋼琴家李堅,於2007年2月22日到上海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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