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美籍歌手費翔到廣州演出的批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部關於同意美籍歌手費翔到廣州演出的批覆
  • 印發機構:文化部
  • 印發日期:2008年12月25日
  • 生效日期:2008年12月25日
文化部關於同意美籍歌手費翔到廣州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8〕2361號)
廣東省文化廳:
你廳粵文請[2008]202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廣東對外藝術交流中心邀請美籍歌手費翔,於2009年1月3日到廣州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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