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廳:你廳浙文外[2008]441號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浙江國華演藝有限公司邀請美籍歌手張建一,於2008年12月26日到浙江湖州演出。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