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美國歌手塞雷納·瓊斯,日本歌手小野麗莎到上海演出的批覆,由文化部批覆。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文化部關於同意美國歌手塞雷納·瓊斯、日本歌手小野麗莎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文化體育
文市函1843號
文化部
2008-10-17
法規內容
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你局滬文廣影視1381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上海東方演藝有限公司邀請美國歌手塞雷納·瓊斯(salenajones)、日本歌手小野麗莎,於2009年1月14日至17日到上海演出。
請舉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審定演出節目並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