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演員郭美美到福州演出的批覆是2008年文化部發布的通知。
福建省文化廳:
你廳閩文市[2008]1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福建東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邀請新加坡演員郭美美,於2008年1月19日到福州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演員郭美美到福州演出的批覆是2008年文化部發布的通知。
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演員郭美美到福州演出的批覆是2008年文化部發布的通知。福建省文化廳:你廳閩文市[2008]1號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福建東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邀請新加坡演員郭美美,於2008年1月19日到福州演出。請...
經研究,同意北京城鄉行文化藝術有限公司邀請新加坡歌手郭美美和韓國歌手米娜,於2009年1月12日到北京參加演出活動。 請舉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演員郭美美到福州演出的批覆是2008年文化部發布的通知。福建省文化廳:你廳閩文市[2008]1號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福建東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邀請新加坡演員郭美美,於2008年1月19日到福州演出。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