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外國歌手郭美美和米娜到北京演出的批覆是文化部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部關於同意外國歌手郭美美和米娜到北京演出的批覆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發[2008]708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北京城鄉行文化藝術有限公司邀請新加坡歌手郭美美和韓國歌手米娜,於2009年1月12日到北京參加演出活動。
請舉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文化部關於同意外國歌手郭美美和米娜到北京演出的批覆是文化部發布的檔案。
經研究,同意北京城鄉行文化藝術有限公司邀請新加坡歌手郭美美和韓國歌手米娜,於2009年1月12日到北京參加演出活動。 請舉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1] 參考資料 1. 文化部關於同意外國歌手郭美美和米娜到北京演出的批覆 .中國...
《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歌手郭美美到雲南演出的批覆》是文化部發布的通知。雲南省文化廳:你廳雲文市[2008]54號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雲南卓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邀請新加坡歌手郭美美,於2008年11月29日到雲南演出。請舉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請你廳做好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