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文化廳:你廳蘇文市(外)[2009]21號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江蘇新天地演藝中心邀請新加坡歌手許美靜,於2009年2月15日到江蘇徐州演出。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