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德國長笛演奏家帕胡德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文號】文市函〔2007〕2011號
【發布日期】2007-10-12
【生效日期】2007-10-1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文化部
文化部關於同意德國長笛演奏家帕胡德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7〕2011號)

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你局滬文廣影視[2007]1426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上海東方藝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邀請德國長笛演奏家帕胡德(EMMANUEI PAHUD)一行2人,於2007年10月21日到上海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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