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文化部【發布文號】文市函〔2007〕2011號【發布日期】2007-10-12【生效日期】2007-10-12【失效日期】【所屬類別】政策參考【檔案來源】文化部文化部關於同意德國長笛演奏家帕胡德到上海演出的批覆(文市函〔2007〕2011號)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你局滬文廣影視[2007]1426號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上海東方藝術中心管理有限公司邀請德國長笛演奏家帕胡德(EMMANUEI PAHUD)一行2人,於2007年10月21日到上海演出。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此復。二○○七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