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俄羅斯馬里埃爾國立歌劇芭蕾舞劇院芭蕾舞團到新疆演出的批覆在2008-11-7發布,文市函2047號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文化部關於同意俄羅斯馬里埃爾國立歌劇芭蕾舞劇院芭蕾舞團到新疆演出的批覆
文化體育
文市函2047號
文化部
2008-11-7
法規內容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
你廳新文市字26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演出展覽中心邀請俄羅斯馬里埃爾國立歌劇芭蕾舞劇院芭蕾舞團一行45人,於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到新疆演出。
請舉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此復。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