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出版社不要自行辦理教材征訂的通知

《文化部關於出版社不要自行辦理教材征訂的通知》是一個通知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部關於出版社不要自行辦理教材征訂的通知
  • 發布單位:文化部
  • 發布日期:1985-07-17
  • 生效日期:1985-07-17
具體信息,所屬類別,檔案來源,

具體信息

【發布文號】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

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文化部關於出版社不要自行辦理教材征訂的通知
(1985年7月17日)
最近,中央領導同志指示,今年(1985年)是實行教育體制改革的第一年,各部門都要為教育體制改革做些好事。要求出版印刷發行部門無論如何要確保在新學期開始時,使學生都能拿到課本。
大中專教材、中國小課本的出版、印刷、發行工作具有比一般圖書更強的計畫性和時間性,它涉及面廣,滿足率的要求高。為了實現“課前到書,人手一冊”,歷來規定由新華書店統一征訂發行。各級新華書店在出版社的密切配合、支持下、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經驗。但是近來隨著多渠道發行局面的逐步形成,在課本發行工作中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問題,如某些出版社除通過新華書店按統一的部署布置征訂外,還同時直接向一些院校辦理征訂批銷。教材搞多渠道發行極易造成重複或漏訂,還會給書店教材的日常備貨帶來困難,於保證教材供應不利。
教材發行工作必須改革。但此事牽涉甚廣,需要調查研究、考慮周到才能進行。否則,出現脫節現象,勢必造成不良後果。現在1986年春季教材的各項供應工作已在進行,不允許各行其是,貽誤時機。為此,特通知如下:
一、要繼續貫徹執行原教育部、原國家出版局和文化部頒發的有關教材發行工作的規定,大中專教材和中國小課本(包括作教學用的教學參考書),仍由各地新華書店統一征訂發行,出版社不要自辦征訂批銷。
二、已自行辦理教材征訂批銷業務的出版社,都應從全局出發,將現在辦理的情況通報有關新華書店,並在確保學校用書供應的前提下,協商妥善的解決辦法。
三、各級新華書店要進一步改進教材發行工作,努力提高服務質量,為學校預訂教材提供方便,要充實教材備貨。學校預訂、補訂和調整訂數,書店應盡一切力量幫助解決。應多設中國小課本供應點,以方便學校就近取書,應努力辦好大中專教材的專業門市。對學校多餘的存書,書店應按照規定予以收退和積極組織調劑。為了防止發生混亂,各書店之間,也不要跨地區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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