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市場司關於加強網路遊戲市場推廣管理制止低俗行銷行為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部文化市場司關於加強網路遊戲市場推廣管理制止低俗行銷行為的函
  • 時間:2010年
  • 背景:網路企業唯利是圖
  • 性質:名詞
市函[2010]74號
近來,一些網路遊戲企業唯利是圖,為製造“噱頭”,利用低俗行銷手段進行遊戲推廣活動,誤導了網路遊戲用戶,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網路遊戲作為文化產品,健康的遊戲內容、正確的價值取向、規範的經營活動是保障全行業可持續發展的根本。網路遊戲企業應當堅持社會效益優先,保護未成年人優先,規範自身的市場經營行為,為網路遊戲用戶提供健康、綠色的網路遊戲產品和服務。
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結合《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辦法》(文化部令第49號)的貫徹實施,針對一些網路遊戲企業低俗推廣的問題,加強網路遊戲市場管理:
一、加強網上巡查,發現低俗的網路遊戲推廣、宣傳等內容,要通知相關網站予以刪除。
二、對踐踏道德底線、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要及時發現,及時制止。
三、 對存在網路遊戲低俗推廣現象的企業,要約談企業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四、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情節嚴重的,要堅決依法處罰,有效遏制網路遊戲低俗推廣現象的蔓延。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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