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補習教育

文化補習教育亦稱“第二次基礎教育”。對在學齡期失去或部分失去學校教育機會的人們施行的補償性教育。分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兩級。如 1950 年 12 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布的《關於舉辦工農速成中學和工農幹部文化補習學校的指示》規定:招收具有初步閱讀能力的工農幹部,在校施以相當於完全國小程度的教育。

畢業後由原來機關分配工作,或升入工農速成中學或其他幹部學校繼續學習。1981年 11月,教育部《關於職工國中文化補課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中提出:凡“文革”以來參加工作的青壯年職工,其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的實際水平不及國中畢業程度者,一般都應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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