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儒鎮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公開權利人)獲得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編本指南。
一、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工作機構:澄邁縣文儒鎮人民政府黨政綜合辦公室;
辦公地址:澄邁縣文儒鎮人民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黨政綜合辦公室;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政務公開目錄。公開權利人可以在澄邁縣人民政府網上查閱,也可以到鎮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工作機構文儒鎮政府黨政辦查閱該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公開:
澄邁縣人民政府網站
(三)公開時限
各類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生成後,本單位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能遲於信息生成後15個工作日。
三、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本單位自2013年1月1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受理機構:澄邁縣文儒鎮人民政府黨政綜合辦公室;
辦公地址:澄邁縣文儒鎮人民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黨政綜合辦公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公開範圍
公開權利人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於《條例》第十四條第四款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請獲取。
(三)公開程式
1、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澄邁縣文儒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也可以在澄邁縣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其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澄邁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系統上直接提出申請;也可下載《申請表》,填寫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申請。
(2)信函、傳真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口頭申請。申請人採用上述方式確有困難的,可以採用當面口頭提出申請,本單位受理機構應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公開權利人的姓名、工作單位或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繫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我單位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處理
(1)審查。
①我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②申請人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於針對不同要求的答覆部門不同,為提高效率,建議公開權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公開權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並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
(3)答覆。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下列情形予以答覆(特殊情況經審批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
①屬於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③不屬於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④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開權利人實際情況;
⑤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四、監督方式
公開權利人可就澄邁縣文儒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我鎮政府黨委申訴或投訴,也可以向政務公開工作機構或監察機關舉報,還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