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伯屏,男。1927年6月出生,曾任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科學研究所綜合分析室負責人、大氣分析室、情報資料室主任,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後任研究員。出版專著《環境保護法概論》、《西方國家環境法》。合著和譯著十多本。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國社會科學院要報》等國內外雜誌和報刊上發表論文70多篇。曾連續十年擔任環境法國際理事會理事,現任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環境法委員會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伯屏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27年6月
個人簡介,著作,
個人簡介
1948年參加革命,1950年參加中國共產黨,1946-1947年在武昌華中大學化學系學習一年,1947年至1951年在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1951年至1968年任北京市公安局研究科、法制科副科長等職,從事犯罪對策學的研究和實踐;1968年至1974年下放勞動,1974年至1978年任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科學研究所綜合分析室負責人、大氣分析室、情報資料室主任;1978年調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後任副研究員、研究員。
著作
一、獨著2本:
(一)《環境保護法概論》,1982年12月民眾出版社出版,是中國最早出版的環境法專著。中國政法大學曾編入教科書目錄。
(二)《西方國家環境法》,1988年4月法律出版社出版。這本書是中國最早出版的外國環境法專著,對我國環境保護、國土整治等方面的法制建設和法學研究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二、合著11本:
(一)《論環境管理》,是以于光遠為首的論文選集,1980年7月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其中收集了我寫的《談談環境保護法》。
(二)《經濟建設中的法律問題》,1982年10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這是我所重點科研項目,我寫了此書的第十一章。
(三)《經濟法文選》,1981年1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其中有我寫的《略論環境保護法》。
(四)《經濟法要義》,1988年8月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其中第19章是我寫的。
(五)《法學論集》,1981年法學雜誌社出版,這是北京市法學會首屆年會論文選集,其中有我寫的《環境保護法的幾個問題》。
(六)《法學論集》第二冊,1983年北京市法學會出版, 其中有我寫的《論違反環境保護法的法律制裁》。
(七)《經濟法講座》,1984年北京市法學會出版,其中有我寫的《環境保護法概述》。
(八)《中國環境法制》,1994年國防工業出版社出版,這是全國人大環保委、最高人民法院等九個部門聯合組織的電視教育講座,其中第十九講《國際環境法及其對國內法的調整》是我講的, 還曾錄像。
(九)《新興科學百科知識》,1988年華夏出版社出版,其中有我寫的《環境法學》。
(十)《中國經濟管理百科全書》,1993年中國經濟出版社出版,其中第1620-1629頁的條目都是我寫的。
(十一)《中國大百科全書(環境科學卷)》,1983年12月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出版, 其中第491-492頁《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條目是我和程正康寫的。
三、譯著3本:
(一)《外國環境法選編》(法規選譯和簡介,上下冊共一百多萬字,我任常務副主編),2000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
(二)《美國環境法手冊》(我和我當時的研究生宋迎躍合譯),1988年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
(三)《國外水污染防治法規資料選編》,1984年1月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其中有我寫的《法國水污染控制的立法》。
四、已發表的論文、調研報告共70多篇,下列27篇是代表作:
(一)《略論我國的環境保護法》,載《法學研究》,1980年第1期。
(二)《環境立法的時代背景和環境法學》,載《環境》1981年第5期。
(三)《論噪聲控制的立法》,載《法學研究》1982年第6期。
(四)《試論環境保護法的體系》,載《環境管理》1984年第1期。
(五)《論水污染防治法》,載《法學研究》1984年第5期。
(六)《論森林法》,載《中國法學》1985年第1期。
(七)《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內容》,載《法學研究》1988年第4期。
(八)《制訂耕地保護法刻不容緩》,載1989年6月29日《中國環境報》
(九)HOW TO STRENGTHEN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ON THE PRESERVATION OF BIODIVERSITY , 載ISO出版社出版的“Biodiversity and International Law”英文書;1991年8月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第3次籌備會議時,大會將此文列印分發各國代表團。
(十)《論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國際立法》,載《中國法學》1992年第2期。
(十一)《寫在防止地球變暖公約簽署後》,1994年6月發表。
(十二)《對修訂水污染防治法的幾點建議》,載1995年4月6日《中國環境報》。
(十三)《中國大陸與香港環境立法之比較》,載1996年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環境法學研討會論文集。
(十四)《香港回歸與自然資源法制建設》,載1997年5月2日《中國科學報》。
(十五)《國際環境法發展史簡介》,載1997年7月19日《中國環境報》。
(十六)《中國環境法與立法程式》,載1998年《室內空氣品質及相關政策專題國際研討會論文集》。
(十七)《環境保護立法的回顧和建議》,載1999年《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成立大會論文集》。
(十八)《生態化是人類必由之路》(中英文對照),載《2001年環境資源法學國際研討會論文集》,《中國科技發展精典文庫》第二輯和《城市環境》2002年第2期轉載中文本)。
(十九)《加快建設綠色貿易保障體系》,載2003年2月27日《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
(二十)《全面、正確地認識綠色貿易壁壘》,載2003年3月5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要報》;
(二十一)《我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形勢嚴峻》,載2003年9月5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要報》和2003年9月2日《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
(二十二)《關於加快水資源法制建設步伐的建議》,載2003年11月15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要報》;
(二十三)《關於制定生物多樣性法的建議》,載《中國社會科學院要報》2004年第84期;
(二十四)《論環境資源法律體系》,載2005年全國人大環資委主辦的《環境立法與可持續發展國際論壇論文彙編》。有地方轉載。
(二十五)《環境、資源法制建設存在的問題、原因和建議》, 載《中國社會科學院要報》2005年某期。
(二十六)《怎樣遏制煤礦特大事故多發》,載2006年全國環境資源法學年會論文集。
(二十七)《為馬克思主義法學現代化作貢獻》,載2006年中國社會科學院院報。
五、譯文若干篇。例如:
(一)《現代環境科學教育》,載《環境科學動態》1979年第十期。
(二)《亞洲及太平洋環境法方案》,載《國外法學》1983年第4期。
(三)《淨化水法修訂中的爭論》,載《環境法》1985年第一期
科研成果受獎情況
(一) 於1992年獲國務院頒發的社會科學突出貢獻證書,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二) 獲中華研修大學於1999年12月評為博士研修生優秀導師證書。
(三) 受獎論文:
1. 《關於加快水資源法制建設步伐的建議》(《專供信息》)被評為中國社會科學院2003年優秀信息一等獎;
2.《環境保護立法的回顧和建議》,1999年11月獲國家環保總局、國土資源部、中國法學會、武漢大學聯合授予的優秀論文證書;2005年10月榮獲首屆中國社會科學院離退休人員優秀科研成果獎三等獎。
3.《關於制定生物多樣性法的建議》,2007年9月27日榮獲第二屆中國社會科學院離退休人員優秀科研成果獎三等獎。
4.《對修訂水污染防治法的幾點建議》,1995年6月獲中國環境報徵文獎證書;
5.《香港回歸與環境自然資源法制建設》,1997年5月獲中國科學報“迎香港回歸”徵文獎證書、獎章;
6.《寫在防止地球變暖國際公約簽署後》,1994年6月獲中國改革建議大獎賽組委會獎狀、獎品。
參與的立法工作
(一) 國內立法::我是中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規劃法等起草專家組成員以及參加森林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法等等很多環境資源法律、法規草案的論證,不只是反覆討論修改草案,還曾寫了不少立法建議,這些建議,絕大部分未曾發表,甚至於連底稿都沒有留,參加立法工作,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現將有案可查的,舉例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我是該法起草小組的專家。為了借鑑外國的有益經驗,掌握國內的基本情況,我與小組其他成員一起編譯了《國內外水污染防治法規與資料》,約68萬字。我們親自去了10個省、市進行了系統的調查研究,經反覆修改,才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草案)》,歷時4年才頒布。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我是該法起草小組的專家, 親自去5個省、市進行了系統的調查研究,我寫了《論大氣污染防治的立法》,提出了系統的立法建議,反覆討論修改草案,前後歷時8年才頒布。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我是該法起草專家組成員,該法頒布前徵求法學所的意見,所長要我寫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草案)的一些意見》,約5千字,送全國人大常委審閱參考,此立法建議的複製件至今還保存。
(二)國際立法:
曾連續十年擔任環境法國際理事會(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Environmental Law)的理事,現任IUCN—CEL(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al Law即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環境法委員會)的委員。我參加了生物多樣性國際公約立法工作。在《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起草期間,由於認真研究修改公約草案,提出不少建議,得到起草專家組領導人沃爾夫岡·伯罕尼教授的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