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動變化能反映胎兒在子宮中的狀態,通過胎動計數可以初步判斷胎兒在宮內的安危。胎動急劇減少或胎動頻繁之後的減少一定要及時就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胎動計數
- 方法:儀器計數
- 定義:胎動的次數
- 對象:孕婦
- 作用:初步判斷胎兒在宮內的安危
- 特點:簡單、直接、真實、準確
解釋,胎動變化規律,胎動計數方法,辨別異常胎動,臨床套用,
解釋
胎動變化是孕婦了解胎兒安危的客觀指標,通過胎動計數可初步判斷胎兒在宮內的安危。
胎動變化規律
胎動是胎兒不規律的肢體活動,腹壁較薄的孕婦可在腹部看到胎兒的滑動,有時能感到胎兒肢體撞擊腹部。正常情況下,妊娠20周左右孕婦便感覺到有胎動,20周后胎動次數逐漸增多,到28~32周時達高峰,32周后又逐漸減少,過期妊娠(孕42周后)胎動次數減少更為明顯。胎動變化規律具有“生物鐘”的現象,在一天之內胎動次數有變化,上午8~12時胎動均勻,以後逐漸減少,下午2~3時減至最少,晚上8~11時又增加至最多。當宮內缺氧或套用鎮靜藥時,胎動次數減少或消失。
胎動計數方法
孕婦自做胎動計數與使用儀器計數結果基本相符,因此,胎動計數是最簡單、直接、真實、準確的自我監護辦法。胎動計數的具體做法是:孕婦在每天早、中、晚相對固定時間內各測1小時胎動,將3次胎動數相加乘以4即得出12小時的胎動計數。胎動計數每小時3~5次,12小時一般為30次。如果胎動次數每小時少於3次或12小時少於10次,提示胎兒宮內缺氧。胎動減少至消失往往歷時數日乃至一周左右,胎動完全停止到胎心音消失尚有24~48小時的時間。因此,胎動次數明顯減少或胎動消失是胎兒宮內死亡的提前預警,應及時到醫院診治,以免發生意外。
辨別異常胎動
如果12小時胎動少於20次,則為異常;少於10次,則表明胎兒有危險,在子宮內有缺氧現象。如果在一段時間內胎動超過正常次數,胎動頻繁,或無間歇地躁動,也是宮內缺氧的表現。胎動次數明顯減少直至停止,是胎兒在宮內重度窒息的信號。異常胎動是因病理情況和功能障礙,如臍帶繞頸較緊、胎盤功能障礙,或孕婦不正常用藥及外界的不良刺激等,導致胎兒在子宮內缺氧。當胎兒的生命受到威脅時,胎兒便出現異常的胎動,不僅表現在次數上,而且還體現在性質上,如強烈的、持續不停的推扭樣的胎動或踢動,甚或是微弱的胎動,這些都是不祥之兆。異常胎動,應及時就診。
在妊娠28周后,胎動部位多在中上腹,很少出現小腹下部。如果小腹下部經常出現胎動,則可視為異常,表明胎位不正常,多為臀位或橫位,容易造成分娩困難,應及時就診。
在妊娠28周后,胎動部位多在中上腹,很少出現小腹下部。如果小腹下部經常出現胎動,則可視為異常,表明胎位不正常,多為臀位或橫位,容易造成分娩困難,應及時就診。
臨床套用
產前對孕婦的監護,特別是對高危妊娠的產前監護、及時了解胎兒宮內情況及胎盤功能,對於降低圍產兒死亡率及孕產婦併發症有重要的臨床價值。利用胎動計數進行產前自我監護是簡便易行的方法。我科1995~1997年對159例孕婦進行了胎動計數的監護,報告如下。
1 臨床資料
筆者對能與我科保持諮詢聯繫,並來我科住院分娩的孕期在28周以上的159例孕婦,進行了胎動計數自我監護的指導。其中高危妊娠114例,正常妊娠45例。高危妊娠中前置胎盤6例,胎盤早剝2例,過期妊娠25例,子宮肌瘤4例,卵巢囊腫2例。
2 監測方法及結果
方法:妊娠28~36周者,周1、3、5或周2、4、6監測;妊娠36周至臨產前每日監測胎動計數,早、中、晚固定時間各記1次,每次1 h,每小時內孕婦自我感到胎動次數以“正”記載,3次總和乘以4即為12 h胎動計數。正常型12 h胎動≥25次;不正常型中異常型12 h為15~25次,危險型12 h胎動≤15次。
3 討論
胎動不僅是診斷妊娠的依據,且與胎盤血管狀態有關聯。正常妊娠18~20周孕婦開始感到胎動,以後次數逐漸增加。孕婦自行作胎動計數是憑孕婦的主觀感覺,經測試比較與電子儀器計數基本相符,可普遍套用於臨床,特別是農村孕婦,採用胎動計數進行產前自我監護,方法簡便易行,值得推廣。據有關資料記載,一般認為12 h胎動<10次 提示胎兒缺氧。表1結果示,高危妊娠不正常胎動發生率高,且有16例出現危險型胎動。表2結果顯示高危妊娠的新生兒評分低,提示胎兒宮內有缺氧傾向。從處理手段上看,器械助產和剖宮產明顯高於正常妊娠者。
胎動計數的自我監護,可提高產科工作質量,並可提供有價值的參考資料。
筆者觀察到:正常孕婦組有8例(18%)發生胎動不正常,分娩過程證實其中2例為羊水過少,6例為臍帶過長、繞頸、繞身。提示正常孕婦如出現不正常胎動也不容忽視。正常情況下,孕婦服用鎮靜劑,胎動造成臍帶扭轉過度致一過性影響臍血循環,母親對胎動敏感性低等原因亦可發生胎動不正常,在臨床觀察中應予以考慮。
1 臨床資料
筆者對能與我科保持諮詢聯繫,並來我科住院分娩的孕期在28周以上的159例孕婦,進行了胎動計數自我監護的指導。其中高危妊娠114例,正常妊娠45例。高危妊娠中前置胎盤6例,胎盤早剝2例,過期妊娠25例,子宮肌瘤4例,卵巢囊腫2例。
2 監測方法及結果
方法:妊娠28~36周者,周1、3、5或周2、4、6監測;妊娠36周至臨產前每日監測胎動計數,早、中、晚固定時間各記1次,每次1 h,每小時內孕婦自我感到胎動次數以“正”記載,3次總和乘以4即為12 h胎動計數。正常型12 h胎動≥25次;不正常型中異常型12 h為15~25次,危險型12 h胎動≤15次。
3 討論
胎動不僅是診斷妊娠的依據,且與胎盤血管狀態有關聯。正常妊娠18~20周孕婦開始感到胎動,以後次數逐漸增加。孕婦自行作胎動計數是憑孕婦的主觀感覺,經測試比較與電子儀器計數基本相符,可普遍套用於臨床,特別是農村孕婦,採用胎動計數進行產前自我監護,方法簡便易行,值得推廣。據有關資料記載,一般認為12 h胎動<10次 提示胎兒缺氧。表1結果示,高危妊娠不正常胎動發生率高,且有16例出現危險型胎動。表2結果顯示高危妊娠的新生兒評分低,提示胎兒宮內有缺氧傾向。從處理手段上看,器械助產和剖宮產明顯高於正常妊娠者。
胎動計數的自我監護,可提高產科工作質量,並可提供有價值的參考資料。
筆者觀察到:正常孕婦組有8例(18%)發生胎動不正常,分娩過程證實其中2例為羊水過少,6例為臍帶過長、繞頸、繞身。提示正常孕婦如出現不正常胎動也不容忽視。正常情況下,孕婦服用鎮靜劑,胎動造成臍帶扭轉過度致一過性影響臍血循環,母親對胎動敏感性低等原因亦可發生胎動不正常,在臨床觀察中應予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