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十一)

《敬告(十一)》是汪康年所著作品,出自於《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敬告(十一)
  • 作者汪康年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汪康年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都城自庚子以來,奢侈日甚,踰閑盪檢之事,日新月異而未有已。近更有奇突之事,則報載齊化門外,有范、王二人,竟敢於設立男女澡堂也。天津雖有男女澡堂,然僅在毗連租界之處,猶可雲警察未及也。以上海租界之淫佚無法度,然向不準設男女澡堂,甚至並用女堂官而禁之。今輦轂之下,禮法從出之地,乃公然有此,而司警政者乃不過問,是都城反不如租界矣。竊謂民政部於此,宜嚴行取締也。
淫書淫畫之禁,無論五洲萬國,皆厲行之。上海租界,禁之亦嚴。乃近年以來,竟敢巧立名目,託名懲戒,實以誨淫,居然登廣告,發各書肆發售,而竟無人干涉,抑亦可怪。至都城各報所登《杏花春雨》,直是藉此訛詐。後未見其出售,意已如願以償歟?
近見上海各報告白,有以及印集者。此等煽亂之書應在禁例,不知售此者果屬何意?而官不之問,實為無法。

作者簡介

汪康年,出身於從顯赫走向衰敗的家族,出生於戰亂動盪的年代。伴隨著家族衰敗、朝廷衰敗、國家衰敗,汪康年一生都在為興家、為救朝廷、為振興國家而奮爭。在他努力為自己出人頭地的同時,也為實現政治改革而呼喊、而奔走,甚至準備為此而“動粗”。但汪康年在近代更重要的身份是報人。在他51年生命里,整整26個年頭是在辦報,除《時務報》外,還有《昌言報》、《時務日報》(《中外日報》)、《京報》、《芻言報》等,而且都享譽於言論界。不僅其言論在當時很有影響,他對報業的許多創新和改革,也是對中國近代新聞事業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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