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酒泉市委辦公室酒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敦煌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酒辦發〔2019〕10號)和《中共敦煌市委辦公室敦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敦煌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敦辦發〔2019〕12號),制定本規定。
敦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敦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酒泉市委和敦煌市委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編制、組織實施相關產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工業布局調整和產業升級;參與制定工業集聚區和循環經濟產業園發展規劃,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發展。
(三)負責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協調平衡,解決工業運行中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制定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食鹽供應應急預案、落實食鹽儲備制度。
(四)負責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負責民爆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方向、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組織、協調重大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推進實施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六)負責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擬訂、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領域的規劃、政策,並執行國家標準;負責推動全市企業技術改造,審核並負責組織實施工業技術改造項目,以先進技術提升改造傳統產業;協調並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工業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進產、學、研結合及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全市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
(七)負責承擔全市振興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任務,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級重點工程建設實施有關重大專項,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負責全市工業、通信業節能工作綜合協調,擬訂工業、通信業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清潔生產,負責全市煤炭市場的布局、規劃、建設工作和全市新型牆體材料改革工作。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和減輕企業負擔;指導和推動全市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
(十)負責全市通訊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促進全市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部門、跨行業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共享,抓好工業與信息化深度融合。
(十一)負責與相關部門做好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參與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管理,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科技)動員辦公室相關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負責與省、市做好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取消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接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局的職責分工:
(1)工業行業規劃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行業規劃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工業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的編制及跨行業、跨領域重要產業發展規劃的編制,負責工業規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
(2)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和通信業的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除工業、通信業以外的其它行業的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職責。
2、與市市場監管局的職責分工: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制定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食鹽供應應急預案、落實食鹽儲備制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和食鹽專營行政管理職能,負責全市食鹽市場監督執法、組織核發食鹽定點生產許可證和批發許可證等事宜。
3、煤炭市場監管工作的相關職責分工:
(1)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煤炭市場的布局、規劃、建設工作。
(2)酒泉市生態環境局敦煌分局負責煤炭市場、儲煤場所的環境清理整治工作。
(3)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煤炭市場及二級配送點的煤質管控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檔案、政務信息、機要保密、建議提案督辦和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業務工作、政務公開、政務督查、制度建設、部門網站、平台建設、對外宣傳;負責機關重要檔案和綜合性、理論性文稿的起草以及重要檔案的審核;負責機關內部行政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公務接待和後勤保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局黨組日常工 作,承辦局機關黨的建設、廉政建設、精神文明、統戰、信訪、綜治、普法等工作;管理工會、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群團工作;負責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培訓、考核和幹部選拔、任用、調配工作。
(二)投資促進股(行政審批股、政策研究股)。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和相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固定資產投資和企業對外合作、交流的各項工作;負責十大生態產業項目的對接落實,承擔全市鹽業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向上爭取資金的申報工作,新型牆體材料改革,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工業布局調整和產業升級及工業集聚區建設,負責工信局其他權力事項的初驗、審核相關工作。
(三)工業運行股。負責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技術創新相關,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系統行業質量管理和創名牌相關工作;承辦工程、經濟、工藝美術系列和中小企業職稱評審、人才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市煤炭市場監管,負責實施全市原材料和新材料產業、裝備製造產業和消費品產業相關工作;負責重點物資鐵路運輸計畫和工業產品緊急調運的協調,負責工業企業“小升規”培育。負責推進全市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中小企業清欠,減負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參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市民爆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監測分析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並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市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及原油、成品油、煤炭、天然氣、電力等生產要素協調平衡和保障;負責全市工業、通信業節能相關工作,推進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相關工作,以及工業和通信領域的環保工作。
(四)信息產業股(敦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科技)動員辦公室)。負責全市通訊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促進全市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部門、跨行業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共享,抓好工業與信息化深度融合。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參與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管理,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配合省、市做好無線電相關工作。生產性服務業、新能源汽車推廣、文博會通信、電力保障等相關工作。負責國防信息(科技)動員相關工作,保障重要通信暢通工作。
人員編制
敦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行政編制9名,工勤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敦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