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通知

《敦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通知》是敦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1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敦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通知
  • 發布單位:敦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駐敦各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以下簡稱《行政強制法》)已經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於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為貫徹實施好《行政強制法》,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通知》(甘政辦發〔2011〕260號)和《酒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的通知》(酒政辦發〔2011〕33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貫徹實施《行政強制法》的重要意義
《行政強制法》是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之後又一部規範政府共同行為的重要法律。《行政強制法》的公布施行,對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履行職責,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各鄉鎮、各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高度,充分認識《行政強制法》施行的重要意義,採取切實有效措施,紮實做好《行政強制法》的貫徹實施工作。同時,要以貫徹實施《行政強制法》為契機,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執法監督,切實提高行政執法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穩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二、認真開展《行政強制法》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
《行政強制法》確立了行政強制的基本原則,規定了行政強制的種類和方式、行政強制設定與行政強制措施實施程式等重要制度,對行政強制作了系統規範和全面調整。各鄉鎮、各部門要將《行政強制法》的學習納入2012年度學習計畫,按照分級負責、分類組織、全員參與、注重實效的原則,深入組織開展《行政強制法》的學習、培訓工作。各級領導幹部要做到帶頭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精神,全面、準確把握《行政強制法》施行後對政府管理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並組織好本地、本部門的學習工作。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行政執法人員要重點加強對《行政強制法》的學習,準確理解,熟練掌握,自覺貫徹執行。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組織開展全市《行政強制法》培訓工作,使各行政執法部門中負責實施行政強制工作的人員進行一次系統輪訓,做到“原則熟悉、法條熟知、程式熟練”,並能夠在執法工作中正確運用。市政府將《行政強制法》納入全市“六五”普法內容,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對《行政強制法》的宣傳,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識、了解《行政強制法》,依照這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做好有關行政強制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
各鄉鎮、各部門在今年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基礎上,對繼續執行的規範性檔案再進行一次專項清理。要在全面梳理的基礎上,重點針對規範性檔案中存在違法設定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行政強制執行,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的對象、條件、種類作擴大規定,與《行政強制法》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實施程式或者行政強制執行程式不一致等情形,提出修改或廢止的處理意見,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審查確認後予以公布。
四、嚴格依法規範行政強制實施主體
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行政執法主體和執法依據清理工作,嚴格對照《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對本單位實施的行政強制進行全面梳理,清理結果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審核,經審核確認的行政強制實施主體名單向社會公布。
根據《行政強制法》規定,對行政機關沒有法定依據實施行政強制、行政機關內設機構以自己名義實施行政強制措施、非行政機關未經法律或者行政法規授權行使行政強制權的,要及時予以糾正。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可以實施法律、法規規定的與行政處罰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措施依法由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行使後,原有關行政機關不得再實施這些行政強制措施,防止出現不同行政機關重複實施行政強制的現象。
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把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配備在實施行政強制權的執法崗位上;對不具備資格的人員,要堅決調離執法崗位。同時,要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規範執法、文明執法教育,引導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對採取教育、勸導等非強制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
五、嚴格遵守行政強制程式
經審核確認具備行政強制實施主體資格的部門要在嚴格依照《行政強制法》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實際,針對行政強制措施的實施、行政強制執行等具體流程,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確保《行政強制法》的各項規定真正落到實處。同時,要正確把握《行政強制法》的立法精神,正確運用《行政強制法》賦予的行政強制執行權,既要有效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又要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六、強化對實施行政強制的監督
《行政強制法》強化了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的監督,並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行政強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作了明確規定。各鄉鎮、各部門要採取有力舉措,切實強化對實施行政強制的監督。要充分保障當事人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進行陳述申辯的權利,充分保障當事人就行政強制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要健全完善行政強制執行補救制度,對據以執行的行政決定被撤銷、變更,或者執行錯誤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原狀或者退還財物,或者依法給予賠償。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要加強對實施行政強制的監督檢查,建立完善行政強制決定備案制度,行政執法部門對作出的重大行政強制決定必須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市監察局要完善對違法實施行政強制的申訴、檢舉及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現違法實施行政強制的,要堅決予以糾正,並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七、切實加強對貫徹《行政強制法》的組織領導
貫徹實施《行政強制法》是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的一項重要工作。各鄉鎮、各部門要把此項工作作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一個重要抓手,與貫徹實施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結合起來,統籌考慮,統一安排。市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行政強制法》在全市範圍內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做好各項工作。各鄉鎮、各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的具體落實,並在人、財、物等各方面予以充分保障,確保《行政強制法》在我市得到全面貫徹實施。
附屬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屬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行政強制的種類和設定
第三章 行政強制措施實施程式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查封、扣押
第三節 凍結
第四章 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式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金錢給付義務的執行
第三節 代履行
第五章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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