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散樂百戲
- 內容:歌舞、器樂、角牴、武術、雜技
- 散樂:起源於周代,原指民間樂舞
- 百戲:它起於秦代,雜樂雜技的總稱
歷史溯源,發展,
歷史溯源
漢、北魏、隋、唐、宋各代尤盛,元、明、清時期,由於成熟的戲曲吸收了很多散樂百戲技藝,同時這些技藝獨立發展時又有了各種專稱,因此以散樂百戲泛稱記載的資料相對減少。
傳說夏桀時已有倡優侏儒為奇偉之戲,爛漫之樂。史載,周代已有扶盧(攀緣矛柄)、弄丸(兩手耍擲數彈丸)。秦二世時在甘泉宮“作角牴優俳之觀”,可能規模甚大。散樂一詞的最早記載見於《周禮·春官宗伯》卷第二十四,指郊野人民之樂舞,可能和上述一類內容有關。
漢代始用百戲一詞,也常用角牴,泛指多種技藝。東漢張衡所撰《西京賦》,對百戲有相當詳盡的描繪,其內容有:①歌唱奏樂的化裝表演──“總會仙倡,戲豹舞羆,白虎鼓瑟,蒼龍吹篪。女蛾坐而長歌,聲清暢而委蛇;洪涯立而指麾,披毛羽之□□”;②角牴和有故事情節的角牴《東海黃公》;③雜技“尋□”(竿戲)、“沖狹”(鑽圈)、“燕濯”(跳越水盤)、“跳丸劍”、“走索”、“吞刀”、“吐火”;④武術“扛鼎”、“胸突□鋒”、筋斗、弓箭;以及馬戲、馴獸、魔術等等。
上述內容除尚無雜劇等項目外,從性質上說又大體包括了後世常見的各種散樂百戲類別。在非音樂性表演中,百戲是用俗樂伴奏的,如《後漢書·仲長統列傳》提到“目極角牴之觀,耳窮鄭衛之聲”。東漢《漢官典職》有“鐘磬並喝”,“黃門鼓吹三通”配合百戲的記載。
以上還可以從各種百戲畫像石、陶俑等文物得到證實,如山東沂南東漢(或魏晉)墓中室東壁百戲畫像石就有伴奏樂隊圖像,使用樂器有豎笛、排簫、竽、塤、瑟、鞀、小鼓、鐸、編鐘、編磬、建鼓等。
漢代,曾以盛大的百戲演出招待外國使節賓客和邊陲少數民族人士。流風所及,甚至富有的庶民之家也有“倡優奇變之樂”。
三國至南北朝時期,百戲繼續發展。南北朝時期始用“雜技”一詞,有的還“撰合大曲,更為鐘鼓之節”,配合演出。北魏時期洛陽寺廟百戲甚盛。
隋唐時期,散樂百戲的範圍繼續擴大,包括了出現不久的新品種歌舞戲,與龜茲樂、河西胡樂等盛行於世。
宋金時期,市民文藝興起,城市瓦肆中的百戲品種更為繁多,不但有影戲、雜劇,甚至可以包括說經、演史等等,細目可達一百數十種。尤可注意的是北宋雜劇、金院本、傀儡戲等等戲曲萌芽形式的興起、盛行和繁衍。
宋代文獻中散樂和百戲兩個概念逐漸分離:散樂常指音樂、歌舞和雜劇等;百戲則常指角牴和雜技等。如上述“散樂傳學教坊十三部”中,就有10部指器樂和歌唱,另外3部是舞旋色、雜劇色和參軍色,而並不包括角牴和雜技等。有時,“散樂”一詞還用來專指其藝人。
由此可以判斷,從唐代散樂經宋金雜劇到元雜劇(尤其在北方地區),在音樂上是有著淵源繼承關係的。
散樂百戲在發展過程中曾受到西域等地的影響,並曾傳播到日本等國家。
發展
對於“散樂”、“百戲”、“角牴”這些名詞,治戲曲史者大都習用如常。但是,這些名詞的具體指涉在不同的歷史時段卻發生過變異,這不妨作為問題提出來討論。
散樂起源於周代,原指民間樂舞。《周禮》“春官宗伯第三”說:“旄人掌教舞散樂,舞夷樂。”鄭玄注曰:“散樂,野人為樂之善者,若今黃門倡矣,自有舞。夷樂,四夷之樂,亦皆有聲歌及舞。”《周禮》的“旄人掌教舞散樂”指的是樂種;鄭玄的“散樂,野人為樂之善者”,其“散樂”是指樂人的身份。這裡涉及兩個問題:一是周代“散樂”的具體指涉,二是鄭玄以東漢黃門倡去註解周代散樂,是否合適。
對於鄭注,唐代賈公彥疏為:“……雲‘散樂,野人為樂之善者’,以其不在官之員內,謂之為‘散’,故以為野人為樂善者也。雲‘若今黃門倡矣’者,漢倡優之人,亦非官樂之內,故舉以為說也。”鄭玄說,周代的“散樂”是指野人中之善於樂者,就好象東漢的黃門倡。究竟哪方面象東漢的黃門倡呢?賈公彥認為鄭玄是從樂人的編制上說的,“野人”即庶人,平民,它與都邑之士、朝客相對,因而“散樂”即指那些不在官員的編制之內的在野之人;因而所謂的“若今黃門倡”,即是指散樂不在“官樂之內”。宋代郭茂倩的《樂府詩集》卷五六舞曲歌辭《散樂附》的題解為我們提供了另一種認識漢代散樂和黃門鼓吹的角度。題解說:“《周禮》曰:‘旄人教舞散樂。’鄭康成云:‘散樂,野人為樂之善者,若今黃門倡。’即《漢書》所謂黃門名倡丙強、景武之屬是也。漢有黃門鼓吹,天子所以宴群臣。然則雅樂之外,又有宴私之樂焉。《唐書·樂志》曰:‘散樂者,非部伍之聲,俳優歌舞雜奏。’”清代孫詒讓把這一意思更加明朗化,他認為賈公彥把“散樂”之“散”理解為“冗散”,是不正確的。孫氏認為,《周禮》此處所涉及的是雜樂,取其“亞次雅樂之義”;所謂“若今黃門倡”,是從音樂的性質上說的,“此黃門倡,即習黃門鼓吹者,非雅樂,故鄭引以況散樂也。”應該說,孫氏的理解是正確的。這也為我們理解漢代黃門鼓吹樂的俗樂性質提供了佐證。
“百戲”為雜樂雜技的總稱。它起於秦代。在漢代,它與“散樂”成了同義詞。杜佑《通典》在引述漢代蔡質《漢儀》關於“舍利獸從西方來”的記述之後說:“如是雜變,總名百戲。”徐堅等《初學記》引梁元帝《纂要》說:“古艷曲有北里、靡靡、激楚結風、陽阿之曲。又有百戲,起於秦漢。有魚龍蔓延、高絙鳳皇、安息五案、都盧尋橦、丸劍、戲車、山車、興雲、動電、跟掛、腹旋、吞刀、履索、吐火、激水、轉石、嗽霧、扛鼎、象人、怪獸、含利之戲。”郭茂倩《樂府詩集》說:“秦漢已來,又有雜伎,其變非一,名為百戲,亦總謂之散樂。自是歷代相承有之。”這些都是唐、宋人的推斷,他們用“百戲”去指稱散樂。百戲作為娛樂形式,起源於秦代,但“百戲”一詞的最早出現則在漢代。
角牴戲的最早源頭是周代的角力遊戲。《禮記·月令》說:“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將講武,習射御,角力。”清代孫希旦的集釋說:“此即《周禮》‘冬大閱’之禮也。春治兵,夏茇舍,秋振旅,冬大閱,皆所以習武事也,而唯冬之大閱為盛,《左傳》所謂‘三時務農,一時講武’也。角力,角擊刺之技勇。習射御以講車乘之武,角力以講步卒之武。”角力與射御是“武事”的一部分,都是農閒時的“軍事演習”。劉昭在解釋《後漢書》的“乘之”時引《禮記·月令》的話,並引盧植的註解:“角力,如漢家乘之,引關蹋踘之屬也。”相對於真實的戰爭來說,射御與角力具有模擬的性質,由模擬而遊戲,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角牴戲即由此而生。
具體說來,角牴起於戰國時期。據董說《七國考》所引《漢武故事》,“內庭常設角牴戲。角牴者,六國時人所造也。或曰角牴,楚人造。”秦代的角牴戲甚為盛行,秦二世即嗜好之。《史記》說:“是時二世在甘泉,方作觳抵優俳之觀。”可見秦代的角牴戲已經與優俳發生了關聯,秦二世是在上林苑的甘泉宮觀賞角牴戲的,其場面規模應該不小。恐怕秦代的角牴戲已不僅僅是伎藝射御之較量遊戲。班固《漢書·刑法志》說:“春秋之後,滅弱吞小,並為戰國,稍增講武之禮,以為戲樂,用相夸視。而秦更名角牴,先王之禮沒於淫樂中矣。”角牴戲至秦代,已成了一種“淫樂”形式。
漢初曾罷角牴戲。至漢武帝,則復盛,比秦代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武帝廣開上林苑,穿昆明池,建千門萬戶之宮,設酒池肉林以饗四夷之客。歐陽詢《藝文類聚》引《漢武故事》說:“未央庭中,設角牴戲,享外國,三百里內觀,角牴者,使角力相觸也,其雲雨雷電,無異於真,畫地為川,聚石成山,倏忽變化,無所不為。”按《漢武故事》的解釋,武帝時的角牴戲,已經是“雲雨雷電,無異於真,畫地為川,聚石成山,倏忽變化,無所不為”。角牴戲已經是大量吸收了魚龍曼延等“姊妹藝術”。《史記》說:“是時上(指漢武帝——引者)方數巡狩海上,乃悉從外國客,大都多人則過之,散財帛以賞賜,厚具以饒給之,以覽示漢富厚焉。於是大觳抵,出奇戲諸怪物,多聚觀者,行賞賜,酒池肉林,令外國客遍觀各倉庫府藏之積,見漢之廣大,傾駭之。及加其眩者之工,而觳抵奇戲歲增變,甚盛益興,自此始。”這裡的角牴已經是“奇戲諸怪物”。《漢書》說:武帝元封“三年春,作角牴戲,三百里內皆觀。”元封六年“夏,京師民觀角牴於上林平樂館”。這是三百里內皆能觀賞到的宏大規模的角牴戲。顏師古引文穎註:“名此樂為角牴者,兩兩相當角力,角技藝射御,故名角牴,蓋雜技樂也。巴俞戲、魚龍蔓延之屬也。漢後更名平樂觀”。文穎把角牴戲與百戲聯繫起來,指出漢代的角牴戲即與巴俞戲、魚龍曼延是同類的娛樂。陳暘說得更加明確:“角者,角其伎也。兩兩相當,角及伎藝射御也。蓋雜伎之總稱雲。”《漢書·西域傳》說:“自是之後,明珠、文甲、通犀、翠羽之珍盈於後宮,蒲梢、龍文、魚目、汗血之馬充於黃門,鉅象、師子、猛犬、大雀之群食於外囿。殊方異物,四面而至。於是廣開上林,穿昆明池,營千門萬戶之宮,立神明通天之台,興造甲乙之帳,落以隨珠和璧,天子負黼依,襲翠被,馮玉幾,而處其中。設酒池肉林以饗四夷之客,作《巴俞》都盧、海中《碭極》、漫衍魚龍、角牴之戲以觀視之。及賂遺贈送,萬里相奉,師旅之費,不可勝計。”據顏師古注,《巴俞》指巴俞之樂,乃巴州、渝州等邊緣地區的樂舞。巴俞之人“勁銳善舞”,曾從漢高祖定三秦有功。高祖喜觀其舞,因令樂人習之,於是朝廷中便有《巴俞》之樂。所謂“漫衍”,即張衡《西京賦》所說的“巨獸百尋,是為漫延”,也即是人扮成百尋之長的巨獸。所謂“魚龍”,“為舍利之獸,先戲於庭極,畢乃入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魚,跳躍漱水,作霧障日,畢,化成黃龍八丈,出水敖戲於庭,炫耀日光。”
和帝時期的李尤曾寫下著名的《平樂觀賦》。平樂觀乃漢代表演大型綜藝娛樂節目角牴戲的主要場所,李尤此賦寫的是東漢洛陽的平樂觀,它展現了角牴戲的“秘戲連敘”的情形:“戲車高橦,馳騁百馬,連翩九仞,離合上下。或以馳騁,覆車顛倒。烏獲扛鼎,千鈞若羽。吞刃吐火,燕躍烏跱。陵高履索,踴躍旋舞。飛丸跳劍,沸渭回擾。巴渝隈一,逾肩相受。有仙駕雀,其形蚴虬。騎驢馳射,狐兔驚走。侏儒巨人,戲謔為耦。禽鹿六駁,白象朱首。魚龍曼延,嵔(左山右延)山阜。龜螭蟾蜍,挈琴鼓缶。”而張衡則以“角觝之妙戲”總領所有的散樂百戲。至此,角牴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成了百戲的代稱,它已經與“講武之禮”沒有什麼關係,而成了一種綜合性更強的大型雜技幻術表演。
由於漢代的角牴戲已經不是“兩兩相角”的簡單角力遊戲,而是規模宏大的綜藝表演,因而它的耗資便是巨大的。於是,當後世帝王意識到國家財政危機的時候,就會有“去角牴,減樂府”之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