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同意建立貴州警察學院的函
教發函〔2017〕68號
貴州省人民政府:
《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申請正式設立貴州警察學院的函》(黔府函〔2016〕107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定暫行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定暫行規定》有關規定和《教育部關於同意籌建貴州警察學院的函》(教發函〔2015〕93號)有關要求,經研究,同意在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基礎上建立貴州警察學院,學校標識碼為4152012107;同時撤銷貴州警官職業學院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貴州警察學院系本科層次的普通高校,由你省領導和管理,其發展所需經費由你省統籌解決。
二、鼓勵學校定位於套用型高等學校,主要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套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
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6000人。
四、學校本科專業的增設問題,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同意首批設定本科專業5個,即法學、偵查學、治安學、公安管理學、刑事科學技術。
五、我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定位、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情況進行評估。
望你省加強對該校的指導和支持力度,結合最佳化區域高等教育結構布局的需要,引導學校按照辦學定位,強化學校發展戰略規劃研究,全面加強內涵建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促進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為貴州省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更大貢獻。
教育部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