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同意建立豫章師範學院的函
教發函〔2017〕67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懇請批准在南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基礎上設立豫章師範學院的函》(贛府文〔2017〕20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定暫行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定暫行規定》有關規定和《教育部關於同意籌建豫章師範學院的函》(教發函〔2016〕88號)有關要求,經研究,同意在南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基礎上建立豫章師範學院,學校標識碼為4136013774;同時撤銷南昌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豫章師範學院系本科層次的普通高校,由你省領導和管理,其發展所需經費由你省統籌解決。
二、鼓勵學校定位於套用型高等學校,主要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套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
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8000人。
四、學校本科專業的增設問題,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同意首批設定本科專業6個,即學前教育、國小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教育、教育技術學和英語。
五、我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定位、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情況進行評估。
望你省加強對該校的指導和支持力度,結合最佳化區域高等教育結構布局的需要,引導學校按照辦學定位,強化學校發展戰略規劃研究,全面加強內涵建設,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促進學校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為江西省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更大貢獻。
教育部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