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公布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名單的通知

教技函[2012]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公布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名單的通知
  • 發布單位:教育部
  • 發布時間:2012年11月15日
  • 相關檔案:教技函[2012]70號
簡介,詳情,

簡介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的“加快教育信息化進程”要求,我部於今年初組織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開展了教育信息化試點申報工作。試點工作得到各地、各校的積極回響,申報踴躍。

詳情

近日,我部根據全國教育信息化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當前幾項重點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3號)精神,組織專家對各地、各校的申報材料進行了評審,並按照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套用驅動、機制創新、模式探索、與教育信息化“十二五”時期重點工作相結合等試點方向規範了試點單位的重點工作內容。經審定,現將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名單予以公布。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試點單位要高度重視教育信息化試點工作。各試點單位要在申請方案的基礎上,根據我部確定的試點工作重點內容和專家建議,結合本單位實際,進一步細化試點內容、試點目標,形成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逐級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實施方案要突出創新性、操作性、實效性,立足通過教育信息化解決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實際問題,著力創新體制機制,明確試點目標、進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措施、責任主體、預期成果等內容。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各地各試點單位的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於2013年1月1日前匯總報我部備案。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本地試點單位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並提供必要支持,在試點過程中出台政策措施、完善試點工作制度,落實具體工作措施,及時總結經驗,推動本地區試點工作科學、高效、有序開展。各試點單位要按照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我部將會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開展抽查、中期評估和交流等活動,並根據檢查評估結果對試點單位進行動態調整。
完成試點工作的單位要及時向我部申請驗收,我部將組織或委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驗收。
聯繫人:張擁軍、韓駿
通信地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7號,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推進辦公室
2012年11月15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