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勞模進校園活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勞模進校園活動的通知
  • 發布日期: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 檔案號:教思政廳函[2010]17號
  • 類別:通知
檔案號,目的,具體通知事項,

檔案號

教思政廳函[2010]17號

目的

為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關於讓全體人民特別是廣大青少年都懂得並踐行勞動最光榮、勞動者最偉大的真理的重要指示,用勞模的先進事跡感召青少年學生,用勞模的優秀品質引領青少年學生,充分發揮勞動模範在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引導、示範和輻射作用,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我部決定在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勞模進校園活動。

具體通知事項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地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學習、深入領會、全面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表彰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充分認識開展勞模進校園活動的重要意義。要把勞模進校園活動作為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4〕8號)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精神的重要舉措,統籌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
二、認真組織,確保實效。各地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精心組織,積極邀請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偉大實踐中取得顯著業績的先進模範人物走進校園,通過作報告、座談、對話、擔任校外輔導員和學生社團指導教師等形式,引導廣大青少年學生學習領會愛崗敬業、爭創一流,艱苦奮鬥、勇於創新,淡泊名利、甘於奉獻的偉大勞模精神,激勵他們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努力成長成才,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征途中為祖國、為人民、為民族作出應有的貢獻。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教育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運用報刊、廣播、校園網路、宣傳櫥窗等多種渠道,大力宣傳勞動模範的先進事跡和優秀品質,宣傳勞模進校園活動的意義、做法、經驗、先進典型和開展成效,努力營造開展勞模進校園活動的良好氛圍。
各地教育部門和教育部直屬各高校要將開展活動情況及時報送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聯 系 人:張寶鑄
聯繫電話:略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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