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年暑期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工作的通知

為讓更多的未成年人走進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度過一個快樂而有意義的暑假,現就做好2007年暑期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7年暑期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工作的通知
  • 外文名: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about be summer in 2007 minors off-campus work activities
  • 文 號::教基廳〔2007〕8號
  • 發布日期::2007-6-29
基本信息,主要內容,工作要求,

基本信息

發文單位:教育部辦公廳
文 號:教基廳〔2007〕8號
發布日期:2007-6-29
執行日期:2007-6-29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充分體現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的公益性,展示近年來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成果,滿足未成年人假期多樣化的校外活動需求,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服務。

主要內容

各級政府投資建設的專門為未成年人提供公共服務的青少年宮、少年宮、青少年學生活動中心、兒童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場所,在暑期要面向廣大未成年人,大力開展公益性普及活動,在開展好日常活動的基礎上,努力做到“五個一”:
1.每周一次組織“免費開放日”活動,開放所有活動空間,提供所有活動設施,讓未成年人自由選擇活動項目。
2.利用自己和當地已放假的中國小的場所、設施,組織一次體育競賽(文藝展演)活動或科學實驗活動。
3.至少聯繫一個當地的科技館、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體育館等公共資源或文藝團體、專業運動隊、科研院所、企事業等單位,帶領未成年人開展一次體驗活動。
4.主動與社區聯繫,共同組織一次社區未成年人公益活動。
5.主動承擔一次當地政府在暑期為未成年人提供的公益性服務。

工作要求

1.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要根據“五個一”的工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精心設計暑期工作方案,及時向社會公布,以便未成年人和家長選擇。
2.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要向社會承諾,不將活動場所移作它用,不開展以贏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創收,不開展完全與學校課堂教學一樣的知識學習,不為未成年人參加校外活動設定門檻。
3.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要在暑假前對活動場地、設施、器材等進行安全檢查,做好安全應急預案。在活動中要配備安全保護人員,設定安全警示標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國家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設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凡是已建成並能夠投入使用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五個一”中的一至兩項,但今年暑期一律要面向當地未成年人開展校外活動,通過政府招標採購的各種活動器材都要充分利用。
5.大中城市的中心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要利用基礎設施好、師資力量強的優勢,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為需要幫助的場所提供服務。
6.各地承擔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的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協調暑期校外活動,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的作用,為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做好“五個一”提供指導,創造條件,挖掘資源,營造氛圍。要把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和當地中國小聯繫起來,使中國小在暑期向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組織的活動開放場地和設施。
7.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總結和推廣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開展公益性活動的好經驗、好做法,重視並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努力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推動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各地暑期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開展公益性活動情況、好的經驗和做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報教育部中國小思想道德教育辦公室(中國小德育辦),並於9月底前上報本地活動的總結報告。中國小德育辦將通過新聞媒體和中國校外教育網,展示各地的做法和經驗。
教育部辦公廳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