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意見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菸草控制工作,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並經全國人大批准於2006年1月9日正式予以實施生效。為保護我國青少年免遭菸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國小校、幼稚園、託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菸、飲酒”。為履行《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要求,使青少年遠離菸草危害,現就進一步加強各級各類學校(含專門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活動場所)控煙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意見
  • 代 號:教體藝廳[2010]5號
  • 時 間: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 附 件:2個
教體藝廳[2010]5號,附屬檔案1:無煙學校參考標準,附屬檔案2:無煙學校參考標準,

教體藝廳[201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衛生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菸草可以導致多種疾病,甚至可以因加重疾病而死亡,已經成為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全球性公共衛生問題之一。控制吸菸、預防疾病已成為各國政府的共識。我國政府高度重視菸草控制工作,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並經全國人大批准於2006年1月9日正式予以實施生效。為保護我國青少年免遭菸草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國小校、幼稚園、託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場所吸菸、飲酒”。為履行《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要求,使青少年遠離菸草危害,現就進一步加強各級各類學校(含專門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活動場所)控煙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認真履行控煙職責
菸草煙霧中有4000多種化學物質,包含許多有毒有害物質,其中有40多種物質具有致癌性且菸草中的尼古丁具有極強的成癮性,一旦吸菸成癮,很難擺脫。目前,我國吸菸人數超過3億,遭受被動吸菸危害的人數高達5.4億,其中15歲以下兒童有1.8億,每年約有100萬人死於吸菸導致的疾病。各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充分認識加強學校控煙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強做好控煙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要進一步加強對學校控煙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控煙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衛生工作規劃,作為學校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工作計畫,制訂具體的實施計畫和工作目標,將責任落實到人,把創建無煙校園與建設文明校園、最佳化育人環境、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人才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常抓不懈。
二、明確職責,積極配合,共同推進學校控煙工作
學校控煙工作既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公共衛生的重要內容,教育、衛生等部門必須齊抓共管。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與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協調,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學校控煙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推進方案。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控煙宣傳教育活動,為學校控煙工作提供技術服務和指導,共同推進創建無煙學校工作。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國家和當地控煙工作的相關法規和政策要求,結合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教育,認真開展各項控煙工作。
三、加強宣傳,健全制度,努力創建無煙學校
1.加強控煙宣傳教育。各級各類學校應將控煙宣傳教育納入學校健康教育計畫,通過課堂教學、講座、班會、同伴教育、知識競賽、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師生傳授菸草危害、不嘗試吸菸、勸阻他人吸菸、拒絕吸二手菸等控煙核心知識和技能。要充分利用每年的5月31日世界無菸日,集中開展控煙主題宣傳活動,強化學生的控煙知識、態度和行為,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文明行為和習慣。要通過“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學生向家長宣傳控煙知識,勸阻家人不吸菸和避免被動吸菸。
2.發揮教師控煙的表率作用。教師在學校的禁菸活動中應以身作則、帶頭戒菸,通過自身的戒菸,教育、帶動學生自覺抵制菸草的誘惑。教師不得在學生面前吸菸,並做到相互之間不敬煙,不勸煙,發現學生吸菸,及時勸阻和教育。學校應積極倡導和幫助吸菸的教職員工戒菸,摒棄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3.建立健全控煙制度。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國小校及托幼機構室內及校園應全面禁菸,高等學校教學區、辦公區、圖書館等場所室內應全面禁菸。各級各類學校校園內主要區域應設定醒目的禁菸標誌,校園內不得張貼或設定菸草廣告或變相菸草廣告並禁止出售菸草製品。
四、加強督導檢查,努力實現無煙學校工作目標
各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要將控煙工作作為考評學校衛生工作的重要指標之一。各級各類學校應定期開展對本校各部門、各班級控煙工作的檢查。積極鼓勵和推動各級各類學校按照《無煙學校標準》(見附屬檔案),開展創建無煙學校活動。
附屬檔案:1.無煙學校參考標準(適用於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國小校、托幼機構及專門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
2.無煙學校參考標準(適用於普通高等學校)
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附屬檔案1:無煙學校參考標準

(適用於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國小校、托幼機構及專門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
一、建立學校控煙制度
1.建立由學校領導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控煙領導小組,相關職能部門職責明確。
2.將控煙工作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計畫,做到年初有計畫,年終有總結。
3.制定校內控煙管理規章制度。制度中應包括下列核心內容:
(1)學生禁止吸菸;
(2)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校園內吸菸;
(3)設立兼職控煙宣傳員、監督員等,明確相關控煙人員的職責;
(4)將履行控煙職責的情況作為師生員工評優評先的參考指標之一。
二、創建學校無菸環境
1.校園內(包括建築物內,操場等室外區域)無人吸菸,校園內無菸蒂、無吸菸者。
2.校園內重點區域,如大門、教學樓、實驗室、行政樓、會議室、教師辦公室、室內運動場、圖書室、教職工和學生食堂、接待室、樓道、衛生間等有醒目的禁菸標識。
3.校園內不設定吸菸點,不擺放菸具。
4.校園內禁止菸草廣告和變相菸草廣告。
5.校園內禁止出售菸草製品。
三、開展控煙宣傳教育
1.利用健康教育課或其他課程向學生傳授菸草危害、不嘗試吸菸、勸阻他人吸菸、拒絕吸二手菸等控煙核心知識和技能。
2.充分運用主題班會、同伴教育、知識競賽、板報、櫥窗、廣播等形式,向師生員工開展控煙宣傳教育。
3.利用5月31日世界無菸日開展控煙宣傳活動。
4.掌握師生員工吸菸動態,並對吸菸者進行勸阻。
四、加強控煙監督檢查
1.有明確的部門和人員負責學校控煙工作的經常性監督檢查。
2.師生員工有責任對在校園內吸菸者進行勸阻。
3.定期組織對學校各部門、各班級控煙工作進行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附屬檔案2:無煙學校參考標準

(適用於普通高等學校)
一、建立學校控煙制度
1.建立由學校領導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控煙領導小組,相關職能部門職責明確。
2.將控煙工作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計畫,做到年初有計畫、年終有總結。
3.制定校內控煙管理規章制度。制度中應包括下列核心內容:
(1) 任何人(包括外來人員)都不得在校園內指定吸菸區以外區域吸菸。
(2)學校應設有兼職控煙監督員或巡視員,並有明確的工作職責。控煙監督員、巡視員應接受過相關的控煙知識培訓。
(3)將履行控煙職責的情況作為師生員工評優評先的參考指標之一。
(4)教師不在學生面前吸菸,不接受學生敬煙,不向學生遞煙。
(5)教師應勸阻學生吸菸。
(6)有鼓勵或幫助教職員工戒菸的辦法。
二、除指定室外吸菸區外全面禁菸,營造良好無菸環境
1.校園內除指定的室外吸菸區外,其他區域無人吸菸,非吸菸區無菸蒂、無吸菸者。
2.校園內重點區域,如大門、教學樓、宿舍樓、實驗室、行政樓、會議室、教師辦公室、室內運動場、圖書館、教職工和學生食堂、接待室、樓道、衛生間等有醒目的禁菸標識。
3.非吸菸區不得擺放菸灰缸及其他菸具。
4.吸菸區設定合理(室外、通風、偏僻)
5.吸菸區懸掛、張貼菸草危害的宣傳品。
6. 校園內禁止菸草廣告和變相菸草廣告。
三、開展多種形式的控煙宣傳活動
1.利用宣傳欄、展版、廣播、電視等形式進行控煙宣傳。
2.利用課堂、講座等形式對學生開展控煙教育,將菸草危害、不嘗試吸菸、勸阻他人吸菸、拒絕吸二手菸等內容作為控煙核心知識點。
3.將控煙教育納入新生入學教育內容。
4.利用世界無菸日開展控煙宣傳活動。
四、加強控煙監督檢查
1.控煙監督員能認真履行勸阻吸菸人在非吸菸區吸菸的職責。
2.全體師生員工均有對在校園內違反控煙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的義務。
3.定期組織對學校各部門、各院系控煙工作進行檢查,每年至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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