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經費分配原則是教育經費分配所依據的標準。主要有均等性原則和效益性原則。前者要求在分配教育經費時,首先要考慮地區和人群間的均等;其次還要考慮各級教育間的均等,以期保持教育體系的和諧運行與良性發展。後者要求在分配教育經費時,一方面要遵循效益性原則,考慮到教育的經濟學意義和產業化的可能,另一方面又必須認識到教育活動具有自身的特點,不能像運營企業那樣運營學校,也不能像要求經理那樣要求校長。教育經費分配中的均等性原則和效益性原則是一對矛盾統一體,不同國家、不同時期往往依據自己的價值觀,來抉擇“公平優先,兼顧效益”或“效益優先,兼顧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