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決策(policy-making in education)就是教育管理者在收集掌握上述信息的情況下,綜合社會發展的其它方面的需求,並根據可支配資源的情況,平衡各方利益群體需求的行動過程。(與“教育政策制定”有交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政策決策
- 外文名:Education policy decisions
- 類型:決策
- 對象:教育政策
三種使用形式,爭論,觀點,
三種使用形式
一是廣義上將教育政策制定、實施和評估等階段都視為教育政策決策過程。二是狹義上運用教育政策決策的概念,認為教育政策決策僅僅是教育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前一部分,即包含教育政策問題認定、教育政策議程設定、教育備選方案的研製、教育政策方案的選擇和教育政策合法化等幾個子階段。三是在更狹義的意義上使用“教育政策決策”,就是決策者對最後備選方案的選擇。
爭論
對於教育政策決策的概念,目前沒有學者專門對之進行界定,學界大多使用的是“教育決策”、“教育政策制定”等。如,一般學者將“教育決策”等同於“教育政策制定”、“教育政策的決策”等,如祁型雨提出,“出於語言簡約的考慮,教育政策的決策在文本中一般表達為教育決策。”“本研究中關於決策、教育決策、教育政策的制定等表達都是指教育政策的決策。”(參見:祁型雨. 利益表達與整合:敎育政策的決策模式硏究[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2. )馬超山等認為,“所謂教育決策,就是為了達到教育的某個或若干個目的,而對教育未來實踐的方向、目標、原則和方法所作的決定,或者可以說,為了教育的某個或若干個目的,而對教育活動實施方案的選擇。”(參見:馬超山,溫善策. 教育決策論[M]. 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88:3.)
觀點
在概念形式上,不主張將“教育政策決策”簡化為“教育決策”,這就如同在教育政策領域中不能夠將“教育政策評估”簡化為“教育評估”一樣道理簡單。教育政策作為一個專有名詞,與教育的概念是有顯著的區別。二者在實際的操作內容上可能存在部分的重疊或交叉,但是實質上分別屬於不同的領域,有著不同的研究對象和側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