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供求調節機制是指對教育供給與需求變動進行調節的功能與方式。教育供給指教育部門和學校為社會和個人提供的教育服務,教育需求指社會和個人對教育服務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包括各級各類教育的供給與需求。教育供給與需求相對均衡是教育發展、教育適應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必要條件。其供求受不同因素影響,處於不斷變動中,需通過一定方式對其進行調節,達到相對均衡。其調節機制有政府行政和市場兩種。各國通常以兩者的結合進行調節,即雙重調節機制。
單純的市場調節,以教育價格(學費)為槓桿,價格上升,供給增加,需求減少;反之,供給減少,需求增加;造成供給的需求拉動,陷入盲目性,導致教育機會不平等,部分人因付不起學費喪失受教育權利。單純的政府行為調節,使教育缺乏靈活性和積極性,供給不能適應需求變化。義務教育與非義務教育、不同級別和類別的教育,調節機制及其組合不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