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出版發行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中國小教科書出版發行工作的機構。1952 年 11月,教育部和出版總署根據第二屆全國教科書出版工作會議決定成立。任務:使教科書出版發行工作密切配合教育發展計畫,做到準時出版,及時供應,普遍滿足中國小校需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科書出版發行委員會
- 創立時間:1952年11月
教科書出版發行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中國小教科書出版發行工作的機構。1952 年 11月,教育部和出版總署根據第二屆全國教科書出版工作會議決定成立。任務:使教科書出版發行工作密切配合教育發展計畫,做到準時出版,及時供應,普遍滿足中國小校需要。
教科書出版發行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中國小教科書出版發行工作的機構。1952 年 11月,教育部和出版總署根據第二屆全國教科書出版工作會議決定成立。任務:使教科書出版發行工作密切配合教育發展計畫,做到準時出版,及時供...
關於人民教育出版社在教科書出版工作上與各地方出 版社業務關係的決定(出版總署、教育部1952年)關於成立教科書出版發行委員會的指示(教育部、出版總署1952年)發布“關於出版中學、國小、師範、幼稚園課本、教材、教學參考書和工農兵婦女課本、教材的規定 的指示(教育部、出版總署1954年)關於課本分地造貨方法的規定(...
15、將第十九條修改為:“舉辦全國性或者地方性出版物展銷活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上級出版主管部門備案。”16、將第二十條第一款修改為:“從事中學國小教科書發行業務,需經國家出版主管部門批准並取得中學國小教科書發行資質,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中學國小教科書的發行業務。”17、將第二十一條第四...
第六條 選用教科書應當組織成立教科書選用委員會,具體負責教科書的選用工作。第七條 教科書選用委員會應當由課程教材專家、教研員、中國小校長和教師等組成,其中一線教師不少於1/2。教科書選用委員會分學科組負責教科書初選工作。第八條 教科書編寫人員、出版發行人員不得擔任教科書選用委員會成員。第三章 選用程式...
第九條 教科書編寫人員、出版發行人員,以及與教科書編寫、出版發行有利害關係的人員不得擔任教科書選用委員會和學科組成員。第三章 選用程式 第十條 教材選用工作應在同級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以全封閉方式集中進行。選用工作開始前,選用委員會應通過本區教委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中國小教科書選用有關...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2022年9月16日 辦法全文 上海市中國小教材價格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小教材價格管理,規範中國小教材價格行為,維護廣大學生和出版、印刷、發行企業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出版管理條例》《上海市...
(四)專家所在單位應當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泄露與專家本人或工作相關的任何信息;相關工作人員和專家進入教科書選用工作現場前,均應向選用單位簽訂保密和廉潔承諾書。第九條 教科書編寫人員、出版發行人員不得擔任選用委員會成員。第三章 選用程式 第十條 選用單位在教科書選用工作開始前的十五個工作日之內,通過本...
禁止出版、印製、發行非法的和國家明令禁止的圖書、報刊和音像製品。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扶持出版事業,鼓勵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出版、印製、發行基金,支持、保障學術科技著作和教科書的出版。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繁榮圖書、報刊和音像製品市場。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妨礙合法的出版、印製和發行...
科學出版社在上海、武漢、瀋陽、長春、成都、深圳等大城市設有辦事處或發行站。在改革開放中,為進一步加強與外界的聯絡,在美國紐約、中國香港分別設立了科學出版社紐約出版公司和香港科華出版有限公司,與十幾個國家和地區的80多家出版公司建立了合作關係。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和中國科學院科學出版基金委員會的...
第九條 選用委員會由課程教材專家、教研員、中國小校長和教師等組成,其中一線教師不少於1/2。選用委員會成員由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高等院校、省教育研究培訓院、廳直屬中學、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附屬學校根據有關資格條件推薦,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教科書編寫人員、出版發行人員不得擔任選用委員會成員。第十條...
選用單位應建立中國小教科書選用專家庫,專家庫中每個學科、學段專家人數不應少於每個學科組人數的3倍,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學科組成員從中國小教科書選用專家庫中產生。除教科書選用委員會主任外,其他成員從教科書選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產生。第八條 教科書編寫人員、出版發行人員不得擔任教科...
選用單位應建立中國小教科書選用專家庫,專家庫中每個學科、學段專家人數不應少於每個學科組人數的3倍,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學科組成員從中國小教科書選用專家庫中產生。除教科書選用委員會主任外,其他成員從教科書選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產生。第八條 教科書編寫人員、出版發行人員不得擔任教科書選用委員會及學科組...
義務教育實驗教科書試行價格的批覆》(冀價管〔2010〕27號)、《河北省物價局、河北省新聞出版局、河北省教育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關於加強中國小教輔材料價格監管的通知》(冀價管〔2012〕41號)、《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新聞出版局、河北省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