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論

教會論 關於教會,新約中有各種形象化的表述。保羅強調教會為“基督的身體”。一般指由信奉基督的教徒組成的集體。他們在一起參加崇拜聚會和禮儀(洗禮和聖餐等)。早期對教會的性質和特徵問題已經發生過爭論。2世紀馬西昂派強調“新約教會”和“舊約教會”的區別。孟他努派則強調教會是“聖潔選民”的“屬靈團契”,Q.S.德爾圖良也支持這種觀點(現代的屬靈派中亦曾流行過與此相似的觀點)。亞歷山大的克雷芒和奧利金等把柏拉圖主義關於理念世界和感性世界的說法,運用於教會論而提出“可見教會”和“不可見教會”的觀點。前者指在世的有組織的教會,也包括不好的基督徒,且常有變化;後者指天上的永恆教會,包括古今一切真聖徒的總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會論
  • 外文名:The church
  • 起源:2世紀
  • 主要任務:宣講上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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