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與國家分離法

教會與國家分離法是指法國關於禁止教會幹預國家教育活動和開辦學校的法律。1904 年 7 月由議會通過。1880 年後法國政府數次頒布法令,以削弱教會對學校教育的控制和影響,但教會仍利用允許私立學校教授神學的規定,以私立學校名義大量開辦教會學校。

在資產階級激進派和各階層民主力量的壓力下,這一法令宣布:廢除 1850 年頒布的《法盧法案》;實行教會與國家分離,教會和宗教團體與學校分離;在 10 年內逐步取消教會學校,取締各種專門從事教學的宗教團體。法令有力打擊了教會在教育領域的傳統勢力,強化了國家對教育的控制和中央集權的教育領導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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