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會

教授會是指西方有些高等學校教授參與學校管理、決策的一種組織形式。常按校、系(院)分級成立。由全體教授(副教授)或他們選出的代表組成,有的亦可吸收其他教職員參加(如日本的國立大學)。除小型學校外,校級的一般由各系(院)教授會推選若干代表組成。按規程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行會議,聽取學校有關負責人的工作報告或提交審議的事項,議決或審議學校重大事務。包括推選校長,審議或確定學校的辦學方針、政策、計畫與重大興革事項。各系(院)一級的教授會常由全體教授(副教授)組成。主要職權包括審議校長人選,選舉或確定系主任(院長),確定教師的聘任與晉升,議決或審議院、系的教學、研究,以及財政、人事等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項等。

始於西歐中世紀大學,長期是大學自治的領導機構,教授管理學校的主要組織形式。後因各國、各校發展的情況不同,其職權範圍亦不盡相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民主參與意識和政府、社會對學校作用的增強,其權力有所減小。在中國,1912 年教育部頒布的《大學令》規定:大學各科設教授會,以教授為會員,各科學長可隨時召集教授會,自為議長;教授會審議學科課程、學生試驗事項、大學院生屬於該科之成績、提出論文請授學位者之合格與否,以及教育總長、大學校長諮詢之事件。1917 年蔡元培在北京大學始設。同年頒布的《教育部大學修正令》未再作規定。但若干學校在實際工作中仍採用此種組織形式。1949 年後不再採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